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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方華:監管部門對地下排污不能閉目塞聽

2013年02月17日09:03    來源:北京青年報    蔡方華    字號:
摘要:民意沸騰如斯,但據新華網報道,相關監管部門迄今為止竟無任何回音。這樣的麻木和懈怠,不能不讓人感到遺憾。

無良企業長期向地下排污,與職能部門的瀆職有著密切關系。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地方環保部門無視公眾安全、縱容企業排污都是一種不能容忍的瀆職現象。也正是由於環保機構的消極懈怠、無所作為,才導致了地下排污的愈演愈烈。

自網友在微博中反映家鄉的地下水污染現象之后,不良企業地下排污的惡劣做法引發了社會的強烈憤慨。公益人士在網上發起了“你家河流還好嗎”等活動,有關水污染和企業違法排污的舉報不絕於網絡。《人民日報》等媒體亦開始了一場針對地下水污染的“宣戰”。民意沸騰如斯,但據新華網報道,相關監管部門迄今為止竟無任何回音。這樣的麻木和懈怠,不能不讓人感到遺憾。

毋庸諱言,與傳統媒體的調查報道不同,“自媒體”所披露的信息往往存在不周全、不確鑿等方面的問題。但是,從連日來網友的曝料看,不法企業通過高壓水井向地下排放污水的現象確實存在,地下水污染給民眾健康帶來危害的例子比比皆是。可以說,地下水污染已經成為我們社會向來忽略、但其嚴重性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程度的時代病。水體污染尤其是地下水污染,威脅著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剝奪了子孫后代的福祉,給地區生態和環境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對這種明顯關系到公眾利益的重大事項,監管部門竟然無動於衷,實在是讓人難以想象。

那麼,在地下水污染這件事上,究竟誰是所謂“相關監管部門”呢?首先,責無旁貸的當然是各級環保機關。從網友曝料看,不法企業向地下排污,已經不是發生在一兩個地方的個別現象,而已經成為一種“傳染病”。對這種不斷蔓延的惡劣現象,對公眾的強烈舉報,國家環保部首先應該表現出明確態度,不僅應該系統記錄網友所提供的案例,還應該對相關做法表示憤慨,並著手部署嚴肅的調查。在不少地方,企業地下排污是一種心照不宣的違法現象,地方政府睜一眼閉一眼,地方環保機構更是成為睜眼瞎。如果環保部不能表現出高度重視,不能做出系統的執法安排,不向下級環保部門施加強大壓力,地下排污就可能成為無頭案。以閉目塞聽起到混淆視聽的效果,這是完全無法接受的。

企業以違法方式向地下排污,嚴重損害民眾的健康,這樣的做法直接觸犯了刑法。因此,“相關監管部門”毫無疑問牽涉到公安機關。一個歹徒向無辜者舉起凶器,會引起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一個無良企業向周邊的老百姓亮出暗箭,難道公安機關就可以無動於衷嗎?在山東菏澤、濰坊等地,已經出現了不少所謂“癌症村”。這些村庄為什麼會出現那麼多的癌症病人?究竟是否存在企業草菅人命的問題?對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現象,依靠公民個人舉報或媒體調查報道,很難解決根本性問題。隻有公安機關以勤政的態度行動起來,開展周密的刑事調查,才能揭開現象背后的玄機。公安機關如果等到水落石出才出面抓幾個人,顯然不是該有的態度。

無良企業長期向地下排污,與職能部門的瀆職有著密切關系。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地方環保部門無視公眾安全、縱容企業排污都是一種不能容忍的瀆職現象。也正是由於環保機構的消極懈怠、無所作為,才導致了地下排污的愈演愈烈。在法治社會裡,這樣的瀆職與排污現象本身性質是同樣嚴重的,都應該受到嚴肅查處。因此,檢察機關也理當成為“相關監管部門”。在那些確實存在長期嚴重地下排污的地方,檢察機關應該具備足夠的敏感,及早對政府職能部門的瀆職問題開展調查,從而回應公眾的關切,維護法律的公正性和嚴肅性。

公眾和媒體已經開始了對地下水污染的“宣戰”,對水體安全負有監管責任、對職能機構負有監督職責的各相關機構,卻竟然一聲不發,仿佛置身事外,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要知道,及時回應社會的重大關切,不僅是執政黨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的一項重要義務,是執政為民宗旨的合理體現。公眾迫切要求了解地下水污染的總體狀況,迫切要求各級政府採取必要而有力的措施,迫切需要消除水污染帶來的社會危害。在這場關系到國家利益、公眾安全和后代福祉的“宣戰”中,監管機構如果缺席,將會成為無法抹去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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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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