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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4日11:20|來源:南方都市報|字號:
摘要:誠然,“打公的”制度是一種積極的嘗試,較之絕對的限制公車私用,更顯柔性﹔“打公的”制度難以普遍落實,恐怕隻會淪為看上去很美的雞肋。 |
一直以來,公眾對公車私用問題深惡痛絕。如何讓奔波在私用路上的公車停下來?四川眉山市東坡區的公車管理“新政”出台已半年,公車“私奔”要“打表”收費,且按一公裡一元計費,讓東坡區不少干部不願甚至不敢因私用公車。(7月23日《華西都市報》)
誰公車私用,誰就像打的一樣按裡程繳費,我們姑且稱之為“打公的”。誠然,“打公的”制度是一種積極的嘗試,較之絕對的限制公車私用,更顯柔性,更具可操作性,按照設計的初衷,“打公的”也能夠起到限制公車私用、降低公車開支、改善作風的作用。但筆者分析了東坡區“打公的”制度的流程和監督保障措施后發現,“打公的”制度難以普遍落實,恐怕隻會淪為看上去很美的雞肋。
公車私用需要一把手批准,如果一把手批准后,心一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未嚴格要求用車人登記備案和繳費,用車人豈不佔了便宜?一把手也會涉及公車私用問題,一把手公車私用時,自己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很容易把制度架空。實際上,大多數公車都沒有標志,紀委和社會監督力量很難發現未履行程序的公車私用。
另外,其它綜合制約措施也存在漏洞,比如,公車運行裡程的“預算核定”,由於公務活動的不確定性,裡程核定難以做到科學准確,隻能是大致模糊核定,這樣的核定恰如“牛欄”,難以關貓,難以對具體的公車私用行為起到限制作用。
所以,要遏制公車私用,理應從根源上入手。據悉,日本、韓國、芬蘭等很多國家的公車保有量都很低,隻有少數高級政要才有資格坐公車。所以,政府還應嚴把公車採購關,提高公車的使用門檻,嚴格公車配備審批,堅決剔除隱性公車,確保把公車的保有量壓到最低。還要公布公車數量和支出賬本。最好是能夠具體到每一個政府部門有多少輛公車,公車的號碼是什麼,規格幾何,何人乘坐,每一輛車的購置費用和日常運營費用是多少,等等。 □李英鋒
(原標題:[來論]“打公的”看上去很美)
(責編:牛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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