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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1 07:13: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國際社會應避免干涉烏克蘭的內政,不迫使烏克蘭做出“向東向西”、“非此退彼”的痛苦選擇,為烏克蘭國內的和解創造良好的國際環境。 |
近日,烏克蘭首都基輔爆發了嚴重的流血沖突,導致75人死亡,數百人受傷。這是烏克蘭獨立以來最嚴重的暴力沖突,這一事件讓全世界感到震驚:烏克蘭何以出現如此嚴重的政治危機?
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事件的經過,有三個重要的時間節點:一是2013年11月22日,烏克蘭政府宣布放棄與歐盟簽署“聯系國協定”,那些主張對歐一體化的民眾群情激憤,走上廣場﹔二是2014年1月16日,烏克蘭議會通過限制集會游行的法案,激化了矛盾,事件開始向暴力沖突轉變﹔三是2月18日,危機持續升級,導致了大規模流血事件,烏克蘭陷入“嚴重的國家災難之中”。
筆者認為,在這場危機中,烏克蘭現政權和反對派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政權的失誤在於:一是隨意性,亞努科維奇總統於2010年執政后,始終強調“對歐一體化”,加強對歐合作是其外交政策的優先方向,之前也與歐盟草協了“聯系國協定”。然而,就在與歐盟正式簽署文件的前夕卻突然“急剎車”,以經濟代價過大為由,在未做充分的社會宣傳與解釋的情況下突然放棄簽署,引發抗議示威。二是主觀性,抗議持續一個月后已顯示出疲態,烏當局錯誤判斷形勢,主觀上認為反對派已無法掀起“大浪”。於是1月中旬通過嚴厲的限制集會法,從而使原本可能不了了之的抗議活動驟然升級。三是軟弱性,流血沖突后烏當局又一改此前的強硬立場,一味退讓,不斷滿足反對派的要求,取消了剛剛通過的限制集會法,解散了政府,而面對激進分子圍攻政府機構、破壞國家秩序的違法行為,政府不敢使用強力手段維護社會秩序,導致局勢不斷失控。
反對派的責任在於,將權力斗爭置於國家利益之上,將暴力手段視為政治斗爭的有效手段。在烏當局解散政府,做出實質性讓步之后,反對派領導人拒絕承擔責任,出任總理,而是得隴望蜀,提高要價,要求立即修改憲法,提前舉行總統與議會大選,借機奪取政權。在看到運用和平手段,通過議會內的談判難以達到預期效果之后,反對派將斗爭方式轉向暴力化,縱容激進分子鬧事,沖擊政府機構,進行打、砸、燒等違法活動,以暴力流血向當局施壓。此次“街頭革命”與2004年底的“橙色革命”相比,已完全染上了暴力的色彩。
在此次烏克蘭危機中,西方的作用不得不提。烏克蘭之所以突然放棄簽署與歐盟的聯系國協定,主要原因是歐盟拒絕對烏進行經濟援助。烏克蘭認為,其經濟如與歐盟融合,未來十年內需要1600億美元的援助,但麻煩纏身的歐盟無力支持烏克蘭。在烏克蘭放棄簽署后,西方開始擔心烏克蘭被納入俄羅斯的“勢力范圍”,表示出震驚與憤怒,不斷向烏克蘭施壓。
美歐的高官接踵而至,甚至直接到獨立廣場上為示威者“打氣助威”。暴力沖突后,西方隻向當局施壓,美國副總統拜登多次致電亞努科維奇,警告其不得實施“緊急狀態”。對於激進分子的暴力違法活動,或表示同情,或不痛不痒地“批評”。西方的做法無疑助長了激進分子的囂張氣焰,局勢一步步失控。試想,在任何一個西方國家,如果出現類似的暴力事件,當局勢必會果斷出手,維護秩序。
有烏克蘭學者指出,當前烏克蘭的事件已不是“顏色革命”,不是“國家政變”,而是“嚴重的國家災難”。此次危機是烏克蘭獨立以來面臨的最嚴峻考驗,烏克蘭面臨分裂甚至長期內亂的危險。在此情況下,烏克蘭的政治家應為國家的未來承擔責任,放下個人野心與政黨利益,進行建設性的對話與談判,避免國家陷入動蕩與分裂。國際社會應避免干涉烏克蘭的內政,不迫使烏克蘭做出“向東向西”、“非此退彼”的痛苦選擇,為烏克蘭國內的和解創造良好的國際環境。
(丁曉星,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研究員,海外網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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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暴力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