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評論時政台灣香港華人國際財經娛樂文史圖片社區視頻專題 新加坡吉林南粵商城創新中原招商縣域環保創投成渝移民書畫IP電視 華商滾動 紙媒
2014年03月11日07:08|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司法公開正是法院消除公眾“誤解”的最佳工具,更是預防“誤解”的唯一途徑。 |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從有腐必懲到清理“蛀虫”,從嚴懲恐怖襲擊到嚴防冤假錯案,在過去一年裡,法院工作亮點紛呈。但筆者以為,最具深遠意義的莫過於構建了司法公開的大格局。
周強在報告中提到,要加大庭審公開力度,同時加強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防止暗箱操作。不難看出,今年的司法公開大變革前所未有,甚至超乎了人們的預期和想象。由此帶來的影響注定將是跨時代的,不僅是中國法院史上的裡程碑,更將在中國法治發展史上留下濃墨重彩一筆。
一般認為,司法公開在於讓法院、法官多了一層監督,群眾權益多了一層保障。這種理解不錯,眾目睽睽將督促法官、法院自我進步,也能夠促成公眾及法學專家根據公開內容向法院提供改善意見和建議。但如果把意義僅局限於此,就難以體會到司法大公開所具備的大智慧。
首先,公開審判流程以及執行信息,是排除各種因素干擾審判工作的最有效方式,是法官、法院依法獨立審判的護身符。將司法置於陽光之下,打招呼等不端行為將再無藏身之所。
其次,法院工作具備高度專業性,當公眾不能獲取案件全面真相,就容易產生誤解,讓法院工作陷入被動。而司法公開正是法院消除公眾“誤解”的最佳工具,更是預防“誤解”的唯一途徑。
再者,眾所周知,法律知識相當專業,普及度低,某些不端者正是利用群眾法律知識匱乏所帶來的信息不對稱,大行訛詐之道。而司法公開則把法律推向了大數據時代:普通百姓可以隨時前往法院旁聽類似案件,也可以上網搜索相關判決﹔法律也不再是精英們的“獨家秘笈”,而是飛入尋常百姓家,成了人們生活的必需品,這也將促成人們形成一切依法辦事的寶貴共識。
最后,這將有效減少法院訴累。總體而言,我國的司法資源並不足。一方面在於大量並不必要的案件進入了法院大門,有些原告並不知道己方請求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也有些原告“明知不可而為之”,通過濫訴來找對方“麻煩”。司法公開不僅可以讓原告們有合理預期,更能將濫用訴權者置於公眾的監督之下。另一方面,有些明顯並不佔理的被告,想方設法故意拖延訴期,甚至化身“老賴”阻礙執行。而在審務和執行信息公開的背景下,他們將考慮到不誠信行為給其市場主體地位帶來的污點,更容易傾向於選擇回到糾紛本身,通過調解、和解等方式及時有效解決問題。
2014年的春天,司法公開已然破題,我們期待這個大智慧能夠越行越遠,在法治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
(舒銳,法律工作者,海外網專欄作者)
海外網評論頻道原創,轉載請注明來源海外網(www.haiwainet.cn),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推薦閱讀】
(責編:於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