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3 09:28:35|來源:紅網|字號:
根據《北京大學章程》(公開征求意見稿),北大學生將有機會進入北大校務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會同各方代表共商學校發展大計。(8月10日《新京報》)
在國外,學生代表進入校務委員會參與管理學校,稀鬆平常得很,但在我國,這卻是個稀罕事。2012年,南開大學率先在校務委員會中為學生代表設固定席位,但沒見后續新聞,因而不知如今情形如何。相比南開,此番北大更進一步,三個委員會都要進學生代表,大有讓學生全方位參與學校管理的意思。先不管實施結果如何,就沖這一計劃,咱先點贊一個。
大學生參與學校管理天經地義。大學作為培養人才的場所,大學生是其主要成員,是最大的利益相關者。從維護他們的權益計,他們理應在學校管理中佔有一席之地。同時,大學生已是成年,價值觀和民主觀均已形成,政治敏感性和民主意識強,具有批判精神,參與學校管理的願望強烈,樂於發揮自己的想象力和創造性,為學校發展大計獻計獻策。對學校而言,通過吸收學生參與管理,還能提高學校的管理效能,提升學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學生的管理能力,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因為學生最了解學生,他們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解決辦法,最切合學生的實際和願望。所以我看好北大這一管理新政。
其實,學生參與學校管理各大學早就在做了,如開設校長信箱,安排校長接待日,開展民主評議學校管理等,多種渠道都有,但由於多是零敲碎打,不成體系,尤其沒有形成制度,因而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參與度不廣。有位學者曾對北大、清華等在京11所高校大學生參與高校管理作了問卷調查,在對1258位大學生參與學校發展規劃及相關制度規定的調查結果顯示:參加過學校發展規劃的討論和建議的學生隻有66人,僅佔5.54%。二是力度不夠。大學生參與管理的內容大多集中在與學生個體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衣食住行、學習娛樂等方面,在事關學校發展目標的規劃、人事任命的變更、學術不端行為的審理等核心問題上面,缺乏學生的參與。三是深度不足。大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途徑和方法,往往集中在決策的初始階段,不能參與始終,徒具象征意義。
北大擬推行的新政之所以值得期待,因為它契合教育部於2005年9月1日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精神,《規定》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學生參與民主管理的組織形式,支持和保障學生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換句話說,北大解決了一個讓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制度問題,即大學生參與學校管理需要健全的制度和機構上的支持。上面所列舉的學生參與管理方式之所以收效甚微,蓋因為它們都是即時性的,臨時起意的,得不到體制機制的保障。
當然,我現在還不能無條件點贊北大新政,畢竟它還在草擬之中。北大新政在實踐中能否取得成功,關鍵還得取決於以下幾點:一是進入三個委員會的學生代表必須是民選產生,而不是欽點的,否則必定是花瓶委員。二是必須保持一定的代表數,太少了,表決時就可能遭“多數民主”排擠,變得無足輕重。學生代表在三個委員會中到底維持多少比例合適,事先應該征求學生意見。三是要保証一定的“任職”年限。一年太少,起碼二到三年。四是必須保障學生委員的權力,本著民主平等的原則,委員會中的成員不能對學生委員另眼相看,或者降格以求,將他們視為“二等委員”。
北大新政尚在胎腹中,我們樂觀其呱呱墜地,健康成長,為全國高校提供學生參與學校管理的一個榜樣。
文/王學進
學生參與,學生代表,學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