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3 09:34:36|來源:紅網|字號:
52起輿論普遍關注的官員免職案例,85名官員被免,29人起復,佔比達34.12%。但是,如果排除生活作風問題無人起復這個特殊現象,被免官員的起復率高達50%。(8月12日人民網)
50%的起復率是什麼概念?作個簡單對比,全國公務員群體中,約有60%的人,都是在主任科員以下的身份上走完了政治生命全程,也就是說能提拔到真正領導干部的,不過40%。因此,如果某個地方出了“狀況”,責任人看到還有50%的免職復出概率,會不會主動伸出免職的脖子?
稱其“主動”,並不是指當事人喜歡被免職的滋味,而是在各種“追責”方式中,“免職”應是相對更適合胃口的一個。一來,免職后,還能保証原有基本待遇,就像副縣級還是副縣級,並無大礙﹔二來,能起到某方面的最大作用,包括平息輿論,讓公眾覺得此人受到了懲罰,為此丟了官帽。如今,有了數據化的統計結論,是不是會有更多的“肇事者”覺得,免職並不算什麼大不了的?
免職,確實算不了什麼。除了官員犯錯,還有很多情況都有它的身影,比如某某領導高升或任期到了,原來的職務自然會被免去。而能與問責聯系到一起的,當屬2009年中辦國辦聯合印發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其中有著重要的一條: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如今來看,與其說這句話代表的是懲罰意義,倒不如說給了被免職者新的希望,隻需要“帶薪休假”一年,一切便可照舊。
如果能完全如此執行,倒也沒法說什麼,畢竟還是有一年時間,不是人人都得判“無期徒刑”。但實際中,這條本就很輕的處罰措施,還要被一個個復出者踐踏。曾經的黑龍江七台河市新興區區長劉麗,因煤礦瓦斯爆炸被免職,但僅僅3個月后就成功復出,擔任同一級別的七台河市建設局黨委書記一職,不久后又升任副市長。如此免職,真不知到底是一座囚牢,還是一架青雲梯。
“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這首歌儼然成了被免職者的自我安慰良藥。唱者陶醉,聽者心碎,免職復出故事,演繹得了官場沉浮,卻掩飾不了問責乏力。一例例的免職處分,隻不過營造了一種“不懂免職與撤職有何區別”的追責環境,而在這樣的社會氛圍裡,怎能奢望復出故事不可笑?
因此,免職復出引發爭議的根本,並不在於復出者又撈到了什麼“好處”,而是在其之上的有關部門對免職的濫用,不但警醒不到有關責任人,反而會催生日后復出新的質疑。這樣的問責方式,恐怕是時候加以完善了。
文/冬月禾
免職,問責,官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