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 08:12:00|來源:海外網|字號:
2014年8月21日上午,岳陽市二人民醫院近100名醫務人員在岳陽市政府靜坐集訪,抗議前一天發生在該院的一起暴力傷醫事件。據該院醫務人員介紹,8月20日,該事件導致醫院正常工作秩序中斷達8個小時。
近日,醫鬧事件頻發,北京醫生被患者用錘打破頭、寧波患者家屬掌摑醫生、潮州患者親友押醫生游行、湖南產婦死亡事件、北京又出現開車搶尸撞民警事件等等,一幕幕醫鬧事件著實讓社會寒心。為什麼醫鬧屢禁不止,是因為無法可依還是因為執法不力。
事實上,為破除“醫鬧”難題,國家已出台不少法律法規文件:2012年4月30日,原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出的《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2013年10月12日,國家衛計委、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最近的一次是今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公布了《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明確對六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法懲處。
既然有法可依,那為什麼醫鬧事件還是頻頻發生,醫護人員還是屢屢受到傷害,連游街示眾、逼醫下跪這些極其侮辱人格的事都不為新鮮。
醫患糾紛無非就是兩方過錯,即醫方和患方。
首先是院方,現在很多醫護人員的工作態度確實是有問題,甚至是醫德缺失。如果查實確實是醫方過錯導致醫療事故,那麼患方該要求賠償的要求賠償,該起訴的起訴,走正規司法渠道,大可不必用這種野蠻的方法來鬧事。
其次是患方,患者在遇到親人出現事故無法接受事實是可以理解的,但卻不能成為其攻擊醫護人員和擾亂醫療秩序的理由。有的患者家屬仗著自己有錢有勢,根本就不把醫護人員放在眼裡,看到小孩打針后在哭鬧,醫護人員沒有及時趕來就要大打出手,有的患者家屬更是仗著自己高官權重,行政權力干擾醫療糾紛調處,給醫調委施壓,要求醫院多賠錢﹔還有的家屬泯滅人性,單純為了向醫方要錢而置親人於不顧,眾多例子,令人義憤難平。而在這些醫患糾紛中,很多還摻雜了“職業醫鬧”的人員,這些“職業醫鬧”讓事態擴大,進而渾水摸魚,實在應為打擊之首。
然而,在現實執法中,大多並沒有做到依法而治。有同情家屬的,有怕引火燒身,不願意主動依法維持秩序的,有行政權力干擾醫療糾紛調處的,有院方為息事寧人而忍痛賠償的,這些無疑都助長了個別患者家屬無理取鬧的心態,形成了一種“逢死必鬧、逢鬧必賠”的歪風邪氣。
筆者認為,在處置現實的一些醫療糾紛中,除應加強政策宣傳教育糾正患者認識、建立統一投訴窗口積極接受患者投訴以外,更為重要的是要嚴格落實醫療法制、從嚴打擊懲處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文/木葉秋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