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 08:16:06|來源:海外網|字號:
近日,湖南省益陽市南縣三仙湖鎮政府以南縣國土資源局、南縣政府為行政訴訟被告,三仙湖鎮漁場作為第三人,到法院打起了行政官司。縣政府與鎮政府對簿公堂。
乍一看這內容,著實讓筆者驚嘆了許久,鎮政府告縣政府不是用胳膊擰大腿嗎?難道就不怕落個自己給自己找小鞋穿的下場嗎?可三仙湖鎮政府不這樣認為。其一,狀告縣國土部門和縣政府是是出於信訪壓力太大,兩邊群眾無法達成一致,無法調解,不能信訪隻能信法。其二,縣政府領導開明,獲准了此事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其三,縣國土資源部門在確權過程中有不合程序行為,也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在多方因素下,鎮政府選擇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矛盾糾紛無疑是處理極難矛盾糾紛的積極舉措。
信訪工作通常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哪兒的矛盾哪兒化解,老百姓去縣上上訪,縣級領導也是急忙通知屬地部門來勸回,爾后命令式的要求當地相關單位、部門想辦法調處矛盾,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至此,作為上級部門肩負的更多的是命令、監督和問責責任,卻很少將自己也置於被問責方。南縣鎮政府告縣國土部門和縣政府顯然是對這種模式的一種打破。
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信訪案件顯然是行政協調的進步。在南縣的這起官司中,縣政府領導褪去了特權“袈裟”,放低了身段,扑下了身子接受司法部門的調查,並與下級單位對簿公堂。此時,他們沒有了身份的限制而是就事實本身尋求法律解決途徑。信法不信訪,政府部門做出了榜樣,邁出了新步子。但是在肯定政府的開明、政府部門化解矛盾態度轉變的同時,還需要司法公正的確保,否則領導的開明就是虛偽,下級告上級也就是一場不折不扣作秀。(文/李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