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 03:10:00|來源:京華時報|字號:
規范化的治理需要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通過明確的法律責任將家政公司、保姆、雇主、監管部門的行為都納入制度約束的軌道。
對很多家長而言,找保姆難,找一位稱心如意的保姆更難。北京市二中院日前發布的調研報告,更讓父母們愁上心頭。報告顯示,嬰幼兒傷害事故超八成發生在與保姆獨處期間。因保姆導致孩子受到傷害的典型案件,讓原本就對保姆不放心的家庭更加“傷不起”。
有保姆在孩子受傷后隱而不報致使救治遲延,有保姆強給幼兒灌水導致吸入性肺炎,有保姆將危險物品放置不當造成嬰幼兒受傷……案例中,每一種情形都讓為人父母者膽戰心驚。而坊間不斷流傳的保姆給哭鬧幼兒喂安眠藥的“典故”,更讓家長們對保姆不放心。花錢雇保姆看孩子,再讓孩子的爺爺奶奶看著保姆,這似乎成為一種“中國式”育兒模式。
造成信任迷失的直接原因,看起來是保姆個人的責任心與護理能力不夠,背后則是家政公司疏於對保姆進行技能培訓和管理。很多家政公司在利益驅動下,對保姆根本不做培訓和管理,隻要交錢就可收為保姆並向雇主推薦。保姆上崗后也多打“游擊戰”,不停換地方,孩子的護理沒有任何保障。在這種失范的保姆市場環境中,家政保姆致未成年人傷亡案件數量逐年上升乃是必然。
大量的案例提醒年輕父母,不能完全將孩子的監護任務交給保姆。工作的壓力與社會分工的細化,卻不得不讓家長們為選擇保姆而煞費苦心。由於缺乏制度的規范化治理,我國的保姆市場呈現出一種奇怪的現象:一邊是城市家庭對保姆的需求量越來越大,很多家庭找不到合適的保姆﹔一邊卻是大量閑置的農村勞動力和城市下崗職工,缺乏專業技能而很難獲得有保障的工作。打通這種供需矛盾,必須尋求對保姆家政行業的規范化治理。
目前,國家層面和地方層面的立法,都不足以為保姆家政行業治理提供足夠的規范依據。僅有的一些立法條款也大多局限於對保姆權益的保障及義務的明確,缺乏從行業有序發展的宏觀上進行整體規劃。規范化的治理需要從保姆的准入、培訓、管理、監督、保障等全方位入手,以保姆、家政公司和雇主三方為調整核心對象,並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責,通過明確的法律責任將家政公司、保姆、雇主、監管部門的行為都納入制度約束的軌道。
以往討論“禁止保姆陪睡”也好,近來關注保姆傷害嬰幼兒也罷,個案折射出的共同問題都是行業的失范與失序,各方之間缺乏基本的信任。要實現行業中各方權益的有序兼顧,架起信任的橋梁,最終必須尋求立法與執法的“雄起”。
京華時報特約評論員傅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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