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 07:19: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在香港政改問題上,最大的爭議集中在參選人的提名機制上,當然說到底就是誰來提名以及誰可能被提名這兩個問題。 |
這兩天,香港媒體聚焦北京。事關香港政改。
經過長達五個月的公眾咨詢,香港特首梁振英向全國人大提交了一份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而正在北京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會對這份報告進行審議,並將於31日表決。簡單一點說,此次會議將會牽動香港政改的走勢。
之所以受到廣泛關注,是因為香港社會的確存在不同聲音,更主要的是政改成了反對派反復玩弄的話題,屢屢操縱,甚至成為可能拖累香港政治經濟的“隱性炸彈”。無止盡的政治紛爭,反對派顯然玩不夠,“佔中”發起人戴耀庭近來還屢放惡言,揚言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合心意,便會組織“一波又一波”的“不合作運動”。當政改有演變成政治斗爭的風險時,香港主流民意期待中央可以一錘定音,為香港政改定下框架,也讓反對派死心。
在香港政改問題上,最大的爭議集中在參選人的提名機制上,當然說到底就是誰來提名以及誰可能被提名這兩個問題。
基本法把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權賦予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目的是降低政治對抗、憲制危機和民粹主義等三方面普選風險。而反對派卻提出“公民提名成為候選人的入閘途徑不可或缺”。這一點,反對派表示是不符合“國際標准”、是“篩選”,如果不能反篩選,就要為“佔中”。
當然,反對派的荒謬邏輯批駁起來並不困難。門檻過半數本意是希望被提名的人更具民意基礎,拿到任何國家和地區去討論恐怕都不會有什麼異議。有關普選的確存在國際普遍認可的原則,但從來沒有實現普選的千篇一律的標准。
梁振英更進一步指出,基本法的咨詢和起草在香港花了四年零八個月的時間,吸收了香港社會各界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就有關政治體制,包括人大選舉的規定,相當具體,而“國際標准”的說法“太虛”。香港激進反對派才不管這些,從始至終就死死抱住“國際標准”不放,要的就是這種虛的摸不著頭腦,虛的不知所雲。
普選沒有“國際標准”,卻有好壞之分。好的普選有十分清晰的客觀標准,那就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長期的繁榮和穩定”。這樣的好普選港人要不要?戴耀廷當然不敢問,主流民意他不是看不到。所以,他偷換概念,弄來一個什麼“國際標准”,能蒙一時是一時。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政制發展具有的決定權、主導權有充足明確的憲法和基本法的依據,這既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力,也是憲制責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政改報告,香港政制發展“五步曲”邁出第二步,將為香港政改定下框架,反對派也就沒有了玩“虛”的空間。(細雨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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