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3 11:12: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鬆懈的安檢、沒有反應的煙霧報警器、奇葩的旅客加上失職的空乘人員,合作上演了一場驚魂之旅。 |
近日,從成都飛往北京的聯合航空KN5216次班機上,竟有乘客在飛機加油以及飛行過程中吸煙。飛機到京后,當其他乘客向機組成員討要說法時機長與乘客發生沖突。機長稱“我同意就能抽”。此后多名乘客滯留在北京南苑機場,要求航空公司給個說法。
不要小瞧一支煙,據國際民航組織統計,80%的機上火災都是由於乘客在廁所吸煙,並將煙頭隨意丟棄引起的。在飛機上吸煙不僅污染空氣,更可怕的是它還會危害飛行安全。搭乘飛機前,要經過安檢,打火機等危險物品不得帶上飛機,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明文規定。然而中聯航KN5216次航班的這次飛行,將航空安全的底線輕易顛覆。
首先是幾個自私自利的常客,特意將難以查處的火柴瞞過安檢帶上飛機,其意圖明顯,這種隻為滿足一己之私、漠視公共安全的乘客應當接受懲處﹔其次,機組人員工作不力。對吸煙者空乘人員只是上前勸阻,並未採取其他措施。依照相關規定,空乘人員如用制止的方式方法處理無效,就應選擇如拘留、重新安檢等更加強制的辦法解決,並由空警執法,令其上交火柴等。然而,機長竟稱“我同意就能抽”。鬆懈的安檢、沒有反應的煙霧報警器、奇葩的旅客加上失職的空乘人員,合作上演了一場驚魂之旅。
“吸煙航班”是危險事故的惡兆。想想都讓人后怕,假如吸煙乘客引起加油車或飛機起火,假如犯罪分子將易燃易爆物品帶上飛機,實施恐怖行動,后果不堪設想。機場安檢及機長不以為然的態度暴露巨大安全漏洞,我們不能等到發生了機毀人亡的慘劇再來追責,再來開展一陣風的運動式排查,彼時已悔之晚矣。
2012年9月2日由蘇黎世飛往北京的LX196航班一架客機因兩名中國籍乘客在機上斗毆而被迫返航。兩名乘客被移交至蘇黎世州警方接受調查。對比此次吸煙航班的處理結果,航空公司賠償現場23名顧客每人1800元費用,並贈送一張國內往返機票,吸煙的乘客已領取行李離開機場,並未見其受到任何處罰。這是一個極其不良的示范,嚴重違反民用航空法、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卻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勢必增加部分人的僥幸之心和模仿心理,加大了民用航空器的危險系數,而航空公司對維權乘客賠錢了事,沒有做出深刻檢查和改進措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偏離了航空安全的飛行線。
海恩法則指出: 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再好的技術,再完美的規章,在實際操作層面,也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一次航班多人多次吸煙釋放危險信號,航空公司要克服麻痺大意的安全意識、敷衍塞責的工作作風,強化對事故征兆和事故苗頭的排查,嚴厲打擊危害飛行安全的行為,杜絕事故的發生,而廣大乘客也要提高文明素養,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共道德,不可輕易逾越法規及道德的紅線。隻有用法律和道德的“雙保險”為航空飛行保駕護航,我們才能平安順暢地到達目的地。
(斯涵涵,海外網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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