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5 10:55:17|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有人說,如果價值觀是人們心靈深處的信念,那麼公眾人物就是它的表情。用好其影響力,對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至關重要。
我們過去曾涌現過像雷鋒、時傳祥、焦裕祿、張海迪、陳景潤那樣的榜樣人物,他們的事跡現在仍在傳頌。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代,這樣的榜樣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我們還需要更多能引領社會主流價值的公眾人物和正能量代表。
但與此同時,在一個價值多元的時代,公眾人物作為人們茶余飯后的“話題人物”,往往也容易陷入爭議之中。比如名人做慈善,有人認為是踐行社會責任,有人卻認為是高調作秀。最近,陳光標屢屢引發關注,無疑是一個典型案例。無論是汶川地震、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災害,還是南方水災、西南旱災、西北雪災,哪裡有災難,哪裡就有陳光標的身影。除了沖在救災第一線外,陳光標還拿出許多時間、精力和金錢,參與和創新公益環保事業。比如,他在北京、南京等許多城市先后捐助了數萬輛自行車,以此來倡導人們多騎車、少開車﹔他砸掉已超期且排量大的奔馳車,使全國許多人記住了9月22日世界無車日﹔他高調在許多城市賣空氣,告訴人們:如果我們任大氣污染,將不得不花錢買空氣。從事實層面來看,他是在拿真金白銀做慈善,對社會的貢獻不容抹殺。因此,即便不贊同他做事的方式,但是僅從做慈善的事實出發,輿論是否也應該給予更多包容?
網絡自身具有去中心化、去權威化的特點,這本身無可厚非。但如果放大社會上的一些負面情緒,甚至有意解構乃至虛化道德楷模,在互聯網上任由情緒泛濫,就可能走向另一個極端。當公眾人物被隨意抹黑,當正能量的價值觀被惡意扭曲,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就到了該認真反思的時候了。
看看這段時間娛樂圈接二連三的頭條事件,那些光環籠罩下的偶像,一夜之間因為吸毒而鋃鐺入獄,給整個社會尤其是青少年樹立“負面示范”。名人享有多大的榮譽,就應當承擔多大的責任,公眾人物一旦故意犯錯、違法、犯罪,就會給整個社會傳遞負能量,苛責他們是應該的。正因如此,就更應理直氣壯地宣傳新時代好人,堂堂正正地弘揚榜樣事跡,這本身就是在釋放正能量。
這個社會應該有起碼的道德堅守和良知底線,讓壞人逍遙,讓好人流淚,肯定不是善良正直的人們所願意看到的。因此,對於那些踐行主流價值觀的公眾人物,不妨給予更多包容,用好他們的示范效應,為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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