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2 08:54:16|來源:海外網|字號:
近日自稱江蘇淮安市公安局警察的網友發帖稱,淮安市清浦區公安分局局長曹某“公車私用”、“徇私舞弊”及“經濟問題”。淮安市紀檢委信訪處今日接受人民網採訪時表示:已經受理了相關舉報,正在調查。(9月11日 人民網)
對於民眾來說,在以往“公車旅游、公車接著孩子上學”等公車私用現象並不陌生,而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等一系列“干部禁令”的實施,以及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監管力度不斷升級的情況下,公車私用現象雖然有所收斂,但從中紀委對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報來看,公車私用等違規現象仍是佔據著榜首而居高不下,這著實令人深思。
而近日,一條題為“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長曹某的小狗配公車”的帖子現身網絡。該舉報人不僅將“區公安局長曹某的小狗外出用公車的部分視頻截圖”發布到網絡,還指出曾以舉報信的方式舉報,但至今未得到相關部門的答復,所以才以實名方式進行網絡舉報。這不僅再次刺激著民眾的敏感神經,更是折射出了相關部門的不主動作為工作作風。
特別是在“實名舉報,優先辦理”的語境下,該部門不僅沒有及時介入調查處理,反而在面對記者的體採訪証實時還在“打太極拳”,這是為何呢?尚且不說這其中有何權力關系的干擾,如此不主動作為的工作作風和態度就難以令人滿意。殊不知,這不作為或是更准確的說懶政行為不僅有損了紀檢監察部門的整體形象,更是嚴重影響了黨內監督執紀的公信力。
雖然,當地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受理了相關舉報,正在調查”。並稱“按照規定,信訪部門會在3個月以內將結果反饋給舉報人”。但從舉報人“6月5日向紀檢部門遞交了相關舉報材料和証據”來看,3個月期限已過,而該工作人員卻表示的7月中下旬受理該案件的。如此模糊的回答,讓人不質疑這之中有何蹊蹺都難了。而這“正調查”更不應是“公車接送小狗”的答疑語。
所以,在譴責這種將公車私用演繹到了又一個極致的違規違紀行為的同時,還應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對公車的監管工作力度,對涉事的相關領導干部予以全面調查和問責懲處﹔更應以有力有效的舉措,解決紀檢部門的不主動作為和“紀檢監察干部怕得罪人、樂於從事其他業務和隻想著與同級黨委搞好關系”這一現實性問題,從而真正做到“實名舉報,優先辦理”,確保黨紀國法的嚴明。(唐亦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