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6 15:33:00|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行政訴訟法修改后,將對法院立案、審判、執行產生哪些影響?將對正確發揮行政復議和信訪的功能起到哪些作用?近日,清華大學教授何海波與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王振宇進行了一場對話。
登記制會導致立案井噴嗎
何海波:新行訴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訴狀時對符合本法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登記立案。”變審查制為登記制,降低了立案門檻,明年5月1日新行訴法施行后,可能會出現案件量成倍增長的情況。
王振宇:目前,全國審理行政案件的法官不足1萬人,如果案件激增,必然給法院帶來巨大壓力。但是,案件的增長也意味著更多的群眾選擇用法治手段解決糾紛,這是一件好事,人民法院應該從調整審判隊伍結構入手,滿足群眾的法律需求。
行政機關敗訴率會上升嗎
何海波:目前,行政機關行政訴訟敗訴率不到10%,由於種種原因,許多案件經法院協調后以原告撤訴結案。新行訴法一系列確保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規定實施后,判決結案數和行政機關敗訴率會否上升,值得關注。
王振宇:我們對調解和判決的關系有一個基本認識,即“能調則調、當判則判、順其自然、不定指標”。現實中,協調撤訴結案對恢復“官民關系”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也有一些法院迫於地方保護主義的壓力而做了不恰當的協調,有的地方甚至片面強調和追求協調撤訴率,損害了原告權益。下一步,最高法將對協調的方式和具體做法予以規范。
“信訪不信法”會改變嗎
何海波: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信訪是解決行政糾紛的三大途徑,三者的案件量應該呈現倒金字塔型。理想狀態下,復議案件數量應該最多,其次是訴訟,最后才是信訪。但過去,復議機關維持原行政行為可以避免做被告,因此很多復議機關當起了“維持會”,復議的功能沒有充分發揮,案件量很少。而行政訴訟“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也影響了公眾對行政訴訟的信心,“信訪不信法”的情況十分普遍。
王振宇:現在全國每年的行政訴訟案件量僅10多萬件,信訪卻有400萬至600萬件。而人口比我們少得多的德國,行政訴訟案件一年有50多萬件,這確實說明行政訴訟的功能還沒有完全發揮。但是,隨著新行訴法的施行,特別是一系列破解“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規定的落實,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選擇通過法律手段解決行政糾紛。
(本報記者 徐 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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