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6 15:40:24|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步履維艱
朱 丞繪
近日,國家相關部門出台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將原創作品稿酬標准從1999年以來的每千字三十元—一百元提高到每千字八十元—三百元,從今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對廣大創作者來說,這是一個好消息。長期以來,稿酬過低是一個屢被詬病的問題,我們一直使用的是十五年前制定的稿酬標准,而在這十五年裡,中國經濟取得了日新月異的發展,物價水平也隨之不斷攀高,適用於當年的稿費標准一放到當下,不免讓人覺得杯水車薪。稿費過低帶來的后果其實早已顯現,不光影響著創作者的熱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它把一部分想潛心創作的人推向了“為市場而寫作”,比如現在網絡上日產萬字、一個月寫一本小說的所謂“創作英雄”,產量確實驚人,但在更深的意義上說,是謀生多於創作。另外,它實際上也影響到很多報紙副刊、文學雜志的質量與生存,因為稿酬沒有誘惑力,所以約到好稿變得越來越困難——既然如今的出版渠道這麼豐富,那些優秀的作品為什麼一定要投放到報酬低廉的報紙副刊與文學雜志上去發表呢?
實際上,在現在的出版領域,對於那些比較“大牌”或者“搶手”的作家作品,很多出版者尤其是民營出版者,都是約定高額稿酬以爭奪作品資源。這類作家是不用為生計發愁的。受低稿酬影響最大的,是那些尚未成名而仍然執著於寫作的創作者,他們希望寫出好作品、希望被社會認可,但是過低的稿酬往往讓他們在寫作與生活間變得十分尷尬,迫使他們心有旁騖,拿出更多的精力與時間,先去解決生活問題。雖然說詩必窮而后工,但也並不是說,寫作者一定需要把日子過得緊巴巴的。如果能為這些尚未成名成家、卻有可能寫出優秀作品的創作者,為這群含辛茹苦奮斗著的人們提供更好的創作條件,又何樂而不為呢?更何況,他們獲取的也只是自己的勞動成果、自己作品的稿酬而已。
稿費之所以成為問題,其實包括兩個方面:不僅是稿酬標准低,還有稿酬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低。與稿酬標准一樣,稿酬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也是沿用多年前的老辦法,一直保持八百元的起征點。而這些年來,全國范圍內的個稅起征點都已逐步提高到每月三千五百元。新出台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已經有力解決了稿酬標准的問題,但稿酬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否也可以考慮適當上調,或者建立同步增長機制,以求更加徹底地解決稿費問題,鼓舞廣大作者的創作熱情?畢竟對於很多中青年作家,尤其是職業作家來說,稿費就相當於工資與薪金,是主要或者唯一的生活來源。現在社會基層其實有不少有才情、有胸懷、有生活、接地氣的創作者,但是這些好苗子往往為求生計而放下紙筆,四處打工,仔細一想確實非常可惜。
文學創作是一種特殊的勞動,不僅勞力,而且勞心,寂寞又且清苦,寫花了頭發,寫弓了腰背,寫壞了身子的,不在少數。尤其是那些對自己要求苛刻,希望寫出優秀作品的作家,產量大多不會很高,因為他們會把大量時間與精力用於積累、思考、醞釀、發酵,十年磨一劍,慢工出細活。在作品問世之前,他們就像懷胎十月的孕婦,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小心翼翼,唯恐“流產”﹔等到這“孩子”終於降生了,又還惴惴不安,不願意立即抱出去見人,因為擔心著世人的褒貶與評價。用心良苦,莫此為甚。所以,要珍視那一本本書或者一篇篇文章,雖然只是薄薄幾張紙,但那裡面浸潤的汗水,卻是一點都不少。以前,一篇好文章寫出來,還可以洛陽紙貴,可以文章驚海內,很快天下聞名﹔現在,至少在文學創作的層面,這種情況已非常少見了。當滿世界都在談論“文學邊緣化”,當一部再蹩腳的電影都能票房過億,而一部優秀的文學作品隻能賣兩三千冊的時候,這些仍然在文學道路上苦苦跋涉、用一支筆編織夢想的寫作者,確實是令人尊敬的,值得我們為之鼓與呼。
當然,稿費問題涉及方方面面,比如提高稿費標准對於出版方來說,等於增加經營成本,而這些增加的成本,有可能最終轉嫁到消費者的頭上。所以,稿費問題要徹底解決,並不是簡單一“提”了之,還要繼續做多方面的調研。從根本上說,需要加快推進新聞出版行業改革,提升出版行業的效益,夯實增加作者收益的基礎。同時,可以建立更多的對中青年作家的鼓勵機制,撥出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以扶持那些用心創作、具有潛力的作者,或者是已經寫出優秀作品的作者。並且,應進一步加大對報紙副刊及文學雜志的扶持力度,為優秀文學作品從產生到發表,提供一條優質的通暢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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