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2 09:36:45|來源:中國青年報|字號:
目前,全國10萬余公裡的高速公路,90%以上要收費﹔專家估算,一年收費在4000億元以上。被稱為“印鈔機”的高速公路,卻在延長收費時提出了“還不清貸款”的理由,這自然引起批評。(《新京報》12月1日)
高速公路繼續收費的原因,被歸結為“還不清貸款”,這個理由似乎再正當不過——既然沒有還清,自然要繼續還,政府總不能賴賬吧?問題是,還也得還得明白和舒心,如果在還錢時,公眾一方面不知道這些錢是不是該還的,還的錢有沒有還在“刀刃”上﹔另一方面又發現很多人在還錢時沒有跟自己“同甘共苦”,而是借機過上了富日子,那麼,人們在交費的時候自然就會生出意見,甚至反感。
所以,有必要弄清楚“還不清貸款”的真相是什麼。
一是,到底有沒有還完,有沒有到期?若貸款還完就應該停止收費,若到期也應該按期終結收費,不能含糊。同時,還需要厘清一個問題,那就是“統貸統還”是否存在糊涂賬,是否合理?很多收費公路其實已經還完欠賬,但因為“統貸統還”的政策,又不得不承擔還款的責任,這無疑加重了人們的負擔。
二是,所收費用是否用到了“刀刃”上?顧名思義,公路應該免費,但因為先前建設費用的問題,預籌的社會性資金就需要償還,所以需要對外收費,這沒有問題﹔只是在此背景下,經營性公路的贏利應該是節制的,應該是微薄的,應該保証所有費用用來還款,不能閑置、挪用、私用。如果在還貸的過程中總是可以夾雜私利,就會有人希望一直還不完、還不清。
此外,還有收費中知情權和話語權問題。比如,之前,那麼多事實之所以是模糊的、缺失的,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知情權的缺少。當高速公路部門覺得這些信息公眾無需知情,隻需要知道交多少錢時,公眾無疑處於信息弱勢的位置。所以,“還不清貸款”就成為確定結論,公眾即使百思不得其解,也隻能接受“事實”。
再比如,還貸過程中“獨樂”還是“眾樂”的問題。本來,困難面前應該同舟共濟才對,那些高速公路公司和企業應該節制贏利的沖動,扮演好一個體貼收費者的角色,如此才能“眾樂”﹔但遺憾的是,一些企業和公司更是習慣了以“獨樂”的方式,分享收費所帶來的種種紅利。如此,“還不清貸款”就可能成為一些收費部門最理性的選擇,甚至為之可能不惜弄虛作假。
經營性公路事出有因,也有其歷史貢獻。但同時,也應該看到,在其收費與延長收費的過程中,性質出現了模糊,一些價值出現了錯亂。這也是目前高速公路延長收費時,面臨的實際問題。若看不到這一點,以一句簡潔但含糊的“還不清貸款”作為收費理由,公眾的反感情緒就可能繼續發酵。這不利於高速公路收費工作的開展,也不利於政府形象的塑造。(李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