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00:56:00|來源:紅網|字號:
近日,有網友微博爆料,一大媽開著警車在練車場練倒庫。華商報記者調查后發現,涉事車輛系禮泉縣司法局史德司法所的警車。對此,史德司法所所長剛開始稱自己當天去車輛檢測站處理糾紛時,車被朋友開到檢測站隔壁的練車場,后改口稱朋友去車上拿東西時把車開走了。目前,禮泉縣司法局已介入調查。(12月2日《華商報》)
“開警車練倒庫”,這簡直堪稱是最牛練車。但拉風背后,卻是問題多多。首先,“開警車練倒庫”涉嫌公車私用。正如網友所說,這是“花納稅人的油錢練車”。考駕照是私事,豈能在工作日佔用公家的車?更重要的是,“開警車練倒庫”是在拿學員安全開玩笑。我們知道,駕校的教練車都有齊備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在副駕駛也安裝剎車,如果出現意外,教練可及時控制局面﹔摘掉油門,即使學員把油門當成剎車,也不會出現意外。警車沒有這些保護措施,開去練車豈不是拿學員安全開玩笑?
顯然,目前相關責任人,並未意識到“開警車練倒庫”的危害性。從報道的公開回復看,相關責任人依然在公車私用上打圈子。譬如,當事人先是說沒拔鑰匙,被朋友開走。后來又解釋稱,朋友去車上取身份証,順帶“借走”。當事人羅列這些理由,無非是想說明,警車私用不是我的錯。但除了撇清公車私用的責任,該警官一點都沒察覺,用警車練車是在危害公共安全麼?
更可怕的是,警車私用在某些人眼裡,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報道中,當事人的朋友,很“自然”的將警車駕校練車場。試問,倘若不是不熟,或是不經常揩公家的油,當事人的朋友會毫無約束的開走車麼?海恩法則指出:每一起嚴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輕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可以想象,拿警車練倒車被曝光之前,還有多少次警車私用?在當事人毫不在乎之下,又暗藏著多少的公共安全危機?
也許,“開警車練倒庫”只是一個偶然事件。但它無疑是對公共安全最大的漠視。目前,有關部門已對此事展開調查,並將會根據相關條例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但顯然,有關部門不能隻將問題,聚焦在警車私用問題上。而是,要查一查在“開警車練倒庫”表象之下,還有多少公車在私用,還有多少公車在無形中傷害公共安全?唯有如此,才能管住“開警車練倒庫”這樣的冷幽默。
“開警車練倒庫”是在開公共安全的玩笑,這是比“警車私用”更可怕的事。只是,在輿論的壓力之下,有關部門能讀懂這層深意麼?(薛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