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4 11:28:00|來源:新華網|字號:
摘要:官員向憲法宣誓,是要求官員要敬畏憲法和法律,帶頭做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
在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劉雲山同志在中央黨校2014年秋季學期第二批進修班開學典禮的講話中指出,領導干部要做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因此,要建立一個依法治國的法治環境,首先要求領導干部要帶頭敬畏憲法,敬畏法律,也隻有如此才能實現依法執政、依憲執政,從而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倡廉、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維護穩定。
也許不少人還記得這樣一幕:1995年初的一天,山東省莒南縣人民法院的院長面對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的記者和攝像機口出狂言,說自己可以“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 。這句話不僅將這個法院院長“權大於法”“官就是法”“我就是法”的心態暴露無遺,同時也折射出一種官場心態。當前,仍有不少官員持有這種心態,不僅導致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以權枉法的現象屢屢發生,也助長了腐敗之風的蔓延。
官員腐敗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敬畏之心。何為敬畏之心?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朱熹說,“君子之心,常懷敬畏”。敬畏之心是對每一個公民的最根本要求,一個人如果沒有敬畏之心,那麼他做起事來就沒有了尺度和畏懼,從而超越社會的道德和法律,最終犯錯誤甚至犯法。那麼,一個官員如果沒有敬畏之心,他就不能正確地對待手中的權力,就會出現公權私用,以權謀私,最終走向貪污腐化的道路。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懲處腐敗,有效地遏制了腐敗蔓延的趨勢,並提出要建立一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科學化、法治化的反腐新機制。“不敢”要靠高壓猛打,“不能”要靠法律法規,“不想”要靠思想教育,而要真正實現這三者的統一,還要靠培育官員的敬畏之心。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在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法治環境下,官員敬畏之心的培養,首先要從敬畏憲法開始。隻有做到敬畏憲法,才能敬畏法律、敬畏權力、敬畏人民。隻有做到上述敬畏,才能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才不至於走向貪腐之路。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更為重要的是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國家憲法日是要樹立憲法的權威,營造一個全民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環境﹔官員向憲法宣誓,是要求官員要敬畏憲法和法律,帶頭做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這是當今中國法治和吏治的一大進步。(程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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