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4 11:32:36|來源:人民日報|字號:
練書法,臨帖需習“永”。永字八法,包含了漢字基本的筆畫和架構,若能寫出每一筆的精神,則功力渾厚,書法必成。王羲之的《蘭亭集序》,以“永”字的穩健開頭,更是奠定了后篇揮毫中的波瀾壯闊、落墨處的細致精當,成就傳世的書法瑰寶。而在法治中國建設的恢弘篇章中,憲法就是在構建國家的“永”字。
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並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提案通過,每年的12月4日被確定為國家憲法日。“憲法時刻”成為人們計算盤點一年時光的新節點。憲法進行時,不僅誠邀人們研讀“母法”的“序章節條款”,仔細聆聽她的“擲地字鏗鏘”﹔更是向每一個人,推送了對憲法認知程度的無形問卷,成為一個挂在心頭、繞不過去的問句。
其實,很多人第一次閱讀后就會發現,憲法的魅力在於強烈的帶入感。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中既有“高大上”的國家政治安排,也有安頓社會民生重心、保障公民權利的款款暖意。通過憲法,人們會發現“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擁有至上的法律效力﹔會熟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是對抗各種不法行為的“金鐘罩”﹔也能夠體會到,為了維護“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法官們在民族聚居區所面臨的挑戰與艱辛。人們能從憲法中找到並理解我們的生活映像,一種“原來你在這裡”的感觸背后,是憲法給予公民的權利指南和力量支撐。
然而不難發現,我們的生活還未能與憲法實現完美並軌。究其原因,文本雖然“頂天”,但憲法意識仍未“觸地”。憲法的力透紙背,源自於至上的權威,更來自於實施過程中不斷增進的共識。隻有讓憲法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成為可以感受得到的規范與實際利益,才能涵養人們對憲法的理解、認同與情感。每年的國家憲法日,正是這樣一個讓憲法走近民眾的重要契機。不論是“憲法課堂”還是“法院開放日”,以及其他各種生動的法制宣傳形式,人們怎麼花費心思去准備這一天,都不為過。在法治的氧氣中浸潤久了,自然就會對“空氣稀薄”很介意,也才會更加明白,憲法就是法治生活的“元氣”,少此“元氣”則無法治生活的精氣神。
實踐中,守住法治生活的“元氣”,需要每個人的力量。對於公民個人來說,培養憲法意識和精神,就是對憲法和法律的尊崇不違,對自身和他人憲法權利的堅定關切,並將法治變成一種內心信守和生活方式。而國家公務人員對待憲法的態度,則更為重要。有統計顯示,我國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100%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都是通過行政機關加以貫徹實施的。國家公權力是否能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保障和維護公民權利,將直接關系到憲法認同感的形成和鞏固,成為民眾最有深切感受的法治溫度。
哲學家說,那些銘刻在公民內心的法律,形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當憲法至上的觀念深入人心,向憲法宣誓的誓言外化於行,我們會在現實生活中感受到更多的法治脈動和互動,會為憲法中的光榮和夢想續寫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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