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8 00:07:00|來源:紅網|字號:
在北京,暖氣不熱可以修,沒想到,這卻成了一條坎坷之路。首先,一些老小區因為管網問題,不是火燒旺一點就能解決得了的,維修人員只是“點到為止”,甚至不乏測溫后說是達標的。關鍵是,一旦住戶和供熱單位產生爭議,就得找第三方檢測機構,就算測出確實不合格,雖說不用自己掏高達600元左右的檢測費,但也隻給退二三十元錢。而如果測出來達標,等於老百姓白扔了600元。這樣一來,多數人隻能選擇在家裡裹緊棉衣,“成本太高,忍忍算了。”(12月7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北方冬季寒冷時間長,居民供暖期也長。比如東北長春市2012-2013供暖期從2012年10月22日到2013年4月14日,總計174天,相當一年天數的47%,也就是說,平均每兩天就有一天是在供熱。這樣,供暖質量好差將會直接影響到老百姓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可以說,冬季供暖是最大的民生,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需要,更是各級黨委、政府的第一職責。確保百姓的供暖需求,讓百姓度過一個溫暖的冬天,已成為各級黨委政府勤政為民的試金石。
事實上,居民住宅的溫度狀況,受供熱企業使用的燃煤質量和輸水溫度、管網質量、輸送距離、輸送速度、室外溫度、房屋朝向、房屋結構、房屋保溫,以及用戶放水竊熱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哪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都會影響居民住宅的室內溫度,供熱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各方通力合作,才能讓居民屋暖心熱。
近年來,隨著供暖逐步向市場化方向轉化,“熱”變成了一種商品,越來越多的居民開始用消費者的目光審視這一商品的質量。當他們向供熱企業支付了取暖費之后,屋裡溫度卻不達標,能否像在商場裡購物一樣,發現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就可以依據相關規定無條件退貨?為了強化供熱企業的責任擔當,許多城市都明確了因企業供暖原因導致居民住宅溫度不達標的,必須無條件退費。而《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因供熱單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時起二十四小時仍未達到溫度標准的,供熱單位應當自被告知之時起按日退還用戶兩倍熱費。
不達標就退費,且有雙倍退費,說起來容易做到很難,溫度檢測尚有許多具體操作難題待破解。現狀是,居民自己測溫不被認可,供暖企業測溫難保公正,第三方測溫又收費太高,致使溫度達標檢測處於舉步維艱的尷尬境地。就像北京市,第三方檢測收費600塊錢,對普通老百姓尤其是貧困居民來說,確實是一筆不小的經費開支。假如檢測結果証實是溫度不達標,雖說可以不用居民自掏600元的檢測費,但也隻能給退回二三十元錢取暖費。而如果測出來達標,就等於600元打了水漂。這又如何不叫多數居民隻能選擇在家裡裹緊棉衣,“忍忍算了”?
為了600塊錢的檢測費,涼了居民的屋,也涼了他們的心。從表面上看,不達標就退費這項好政策止步於高昂的檢測費,實質上還是政府民生服務的門檻太高,方式方法過於簡單,沒有做到家、做到位,缺少走好最后一公裡的考慮和安排。眼下,真正迫切需要檢測的還是政府服務民生的指導思想和做法,關鍵還是缺少一顆完全徹底、全心合意為人民服務的熱心。官員的心冷,老百姓的宅子能熱到哪去呢?
筆者注意到,與北京第三方測溫機構的收費測溫不同,鄭州市質監局檢驗測試中心作為該市唯一的第三方測溫機構,一直為市民提供免費第三方測溫服務。長春市則以區為主,街道和社區安排專人免費測溫。一些城市還建立了專業檢測隊伍,免費入戶為居民測溫。遼寧鞍山市就有140人組成專業的冬季供暖測溫隊,兩人一組,配備室溫檢測儀及測溫登記表,實行免費測溫。
顯然,讓老百姓的屋裡溫和才是硬指標。在確保居民住宅溫度達標問題上,政府的服務保障工作,不光僅僅是選擇和指定了第三方測溫機構就諸事大吉了,還應該注重在檢測方式、檢測操作流程、檢測收費標准和檢測隊伍作風等方面,積極跟蹤指導,認真規范調整,隨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盡可能提供更多的質優價廉服務,更多的無償服務,最大限度地減輕老百姓的負擔,把好事辦實,把實事辦好。(徐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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