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8 14:07:36|來源:海外網|字號:
海外網12月8日電 據新浪娛樂報道 張家瑞導演告竹卿《殺戒》署名權一案子還沒下文,電影導演家協會主席的李少紅,又一紙訴狀將炙手可熱的歡瑞、光線、愛奇藝等五家公司推上被告席。張家瑞伸冤,那是掌門名分之爭,屬於行業亂象中個人恩怨。李少紅告狀諸名門大派,有點孤膽師太的不吝,是門徒變節引發的江湖清算。從李少紅微博的聲明來看,法律的訴求是其一,點燃行業的狼煙是其二。
官司的事由並不復雜,“《盜墓筆記》的出品方再未與我司簽訂合約的情況下,擅用我公司藝人楊洋作為該劇主演” 。言外之意,門下演員楊洋跳單了,私自與《盜墓筆記》出品方勾結。那麼李少紅為何不直接棒打楊洋,而是劍指歡瑞等五大出品方?問題背后似乎另有文章。如果直接將矛頭指向楊洋,勞動仲裁即可,李少紅身為導演家協會主席,如此勞師動眾發表聲明,不僅小題大做,還有以大欺小之嫌。聲明劍指五大公司,意義就不一樣了,是一方掌門人發出的江湖令,意圖一整個江湖新秩序。
聲明明中有暗,暗中又有明。明的是官司,暗的是楊洋的門派之爭。楊洋2010年因出演李少紅《紅樓夢》中賈寶玉出道,並拜入李少紅和李小婉執掌的榮信達門下,不論從江湖道義還是法律規范上,楊洋都是李少紅的門徒。楊洋與榮信達的契約我們無從探知,一般來說,新人約8年為多,就算楊洋身在曹營心在漢,至少得先把身上的契約和平解除。李少紅的聲明並沒有責罵門徒的要素,但從一句“擅用我公司藝人楊洋”可見,她對楊洋的門徒歸屬確認無疑。那麼作為榮信達門徒的楊洋,為什麼跳單私自與《盜墓筆記》簽約?曼妙之處正在於此。
搜索楊洋可以發現,楊洋簽約歡瑞的小道消息滿天飛,辟謠信息卻無一條,可見問題早有端倪。早在9月份,網上就曾出現過一篇叫《扒一扒:楊洋為什麼會簽約到歡瑞!“》的文章。文章寫道:”陳坤原來是榮信達的藝人,在陳坤離開了以后,當時帶陳坤的經紀人A也離開了,然后轉投歡瑞門下。經紀人A是楊洋當年的伯樂,所以,直接把楊洋從榮信達挖了過來。有了他的牽線搭橋,在跟榮信達成功解約后,楊洋直接簽到歡瑞門下。不僅出演了光線傳媒投資的熱門青春電影《左耳》的男二號(光線有股份在歡瑞)。還出演最近正在拍攝的大熱劇《盜墓筆記》小哥一角。在楊洋的百度百科上,經紀公司一欄被改成了“歡瑞世紀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歡瑞世紀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百度百科的簽約藝人裡,楊洋被放在了李易峰之后的第二位。若不是李少紅一紙聲明,還真以為楊洋早已另投歡瑞門下。對照歡瑞的官方網站的藝人名單,我們確也找不到楊洋的名字。那麼問題又來了,是誰發布了楊洋簽約歡瑞的系列小道?為何兩個百度百科裡如是呈現?顯然,有一隻無形的手在策動著這一切。
話說這榮信達也夠悲情的,養肥的鴨子一個個都飛走了。先是周迅,然后是陳坤,接著又是楊冪,都是從無到有都地做起,結果肥一個飛一個。我們不能說榮信達沒有它自身的問題,但藝人往往就是這樣感性的動物,當她想跑時,你是無論如何也留不住的,這時候你若跟她講感情,她躲得越快,因為利益驅使,都不想被感情羈絆。與楊洋如今這種境況不同的是,周迅、陳坤和楊冪等,當年都是約滿而高飛的,除了留下絲絲縷縷的江湖話題,法律上是公允的。
所謂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藝人攀高枝轉投他家無可厚非,關鍵是手段如何。陳楚生改嫁華誼,違約金650萬(傳說也其實也沒那麼多),你要是賠得起,那掰了就掰了,別耍花拳就是。其實經紀公司、經紀人和藝人,就好比是妓院、老鴇和小姐的關系,誰都想培養讓市場揮金如土的頭牌,但頭牌、老鴇和妓院各有各的小算盤,當小算盤打不到一塊時,問題就接踵而至。剛入行的,總想著當頭牌賺大錢,一旦覺得自己沒被重視,發展無望,恨不得當即就換老鴇。就算你是頭牌,同樣經不起外邊五光十色的誘惑, 一個分成比例的提升,就可以讓你與老東家多年的感情粉碎。大不了就是賠錢贖身嘛,隻要有更賺錢的去處,賠點錢算什麼?何況還有人主動買單。
從楊洋出走歡瑞的運動軌跡中,可以看到當年楊冪的痕跡。楊冪當年也是出演歡瑞的戲之后離開榮信達的,如今她和劉愷威兩口子組成歡瑞的話題頭牌。此前楊洋也參演了光線和歡瑞投資的《少年四大名捕》,據說榮信達另一位掌門人李小婉在《盜墓筆記》之前,正與歡瑞談判楊洋兩年三部劇的男一號事宜,合約都出來了,忽然又拖著不簽了,隨后就收到楊洋的律師函,而且律師還是歡瑞一方的。
也許很多人要說,楊冪在歡瑞發展得很好,留在榮信達屈才,而楊洋在榮信達發展一般,歡瑞可能更適合他發展。這話是有道理的,歡瑞運作實力雄厚,以李易峰的走紅為例,非常適合顏值偶像的打造。但任何行業得有行業規則,就好比足球市場的球員轉會,合約期滿的藝人挂牌轉會,合約未滿的雙方得坐下來談判,權衡利益后以轉會費的方式來平衡雙方訴求。你梅西不能因為皇馬砸錢多,給巴薩丟下一個律師函,就心安理得地說自己是皇馬的人了。再說了,皇馬和梅西要是這樣運作,豈不被足聯給罰死,都這麼干的話,足球行業早歇菜了。
遺憾的是,藝人經紀市場並沒有體育競技的轉會規則可循,也沒有類似足聯的機構來主事。作為君子協定的經紀合約,其實往往也是一張廢紙,當藝人心意已去,經紀公司挽留也無用。所以,經紀公司對大牌的出走,往往息事寧人,抱著未來其他合作模式的態度和平分手。可此前歡瑞與楊冪已經悄悄唱過一出了,如今又要拉著楊洋公然再唱一出,掌門人李少紅豈有不動肝火的道理。我們雖然不知道楊洋在解約道路上經歷過什麼,但單方面通過律師函解約的方式,肯定是值得商榷。
李少紅之所以沒有急著棒打楊洋,顯然她明白那背后撐腰之人,而楊洋一方敢如此欺師滅祖地挑舋,估計早有人給他規劃好了一整套退路,這也是李少紅劍指歡瑞等五大公司的症結所在。李少紅借機將門派械斗的烽火推上行業譴責的高度,私心固然是有的,也無可厚非,但同時也是業態心聲。以張家瑞狀告竹卿為例,除了一紙訴狀和發布會排解憤懣,似乎於事無補,就算遙遙無期署名權官司最后能贏,《殺戒》早已下線並淡出觀眾視野,最后還是竹籃子打水。榮信達與歡瑞等公司的江湖官司亦然,除了讓《盜夢筆記》有了更多炒作的噱頭,沒有哪條法令規定爭議作品要停止拍攝或者播出。弄到最后,大不了賠點錢,這種事另一個被告人光線就很在行,比如《泰囧》。
李少紅作為電影導演協會主席,同時作為政協委員,還可以把步子邁得再大點,做一件轟轟烈烈的事,即在影視經紀行業也引入類似足球轉會的機制。當然,足球的機制未必適合演藝經紀,這事也未必非要有李少紅發起,總之需要一套新的行業規范來重整整個產業,包括經紀公司和藝人的准入(二奶三奶五奶八奶的什麼就別進來了)、流轉、清退。不僅僅是經紀的亂象,藝人劣跡行為均可納入規范。這方面體育界的尿檢就很好,你身體呈陽性,對不起,罰款禁賽。你個人嗨大了被罰,憑什麼要投資人買單?有了行業規范和機制就好了,體檢不達標,對不起,該解約的解約,該處罰的就處罰,該賠錢的就賠錢,為你的不當行為承擔后果。
現在可好,違約的藝人或公司任性得很,尤其那個被法院判決抄襲別人小說的郭小四,竟然還能如此大行其道,這算什麼世道!世風日下,妖魔當道,不下點猛藥怎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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