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9 00:04:00|來源:紅網|字號:
1973年,海南文昌3名初中女生為能被推薦上高中,稱遭到老師符福山奸污﹔40年后3人共同出面承認誣告。據了解,符福山在文革期間因卷入派系斗爭被人搜羅罪名,其中即包括3名女生揭發的“奸污”罪。40年來,符福山輾轉各部門申訴平反,如今他已經81歲。對此,文昌市政法委表示:當年調查程序不規范,結論有失實之處。但現3名“受害女生”的新証詞,不足以推翻原案。(12月8日《羊城晚報》)
一個連當年的所有“受害人”都站出來承認誣告的案件,一個產生於特殊年代有著離奇但可以理解的原因的案件,面對觸手可及的真相,難道就沒有一個部門願意出面給予糾正嗎?難道一位老人的榮譽,以及幾位當年“受害人”的名聲,就喚不起某些“相關部門”的行動嗎?
或許有人會說,當年的“受害人”如今站出來承認當年誣告,用今天所言否定當年所說,其可信度與用當年所言否定今天所說一樣,都是信者信之、不信者不信之的問題。誠然,這種懷疑自然有其道理。但是,正因存在前后差別如此懸殊的矛盾,又事關多位當事人的榮譽、名聲,就更需要有關部門給出一個確定的結論。
大多數此類“冤案”的當事人,最終所求的,不是多少錢的賠償,而是自己的榮譽。因為,對於他們來說,活著就已經証明物質的賠償不是問題,而來自他人的眼光與排斥,才是自己所不可忍受的。而這樣的排斥也給他們自己和家人帶來無盡的痛苦,甚至是命運的極大的改變。
往大了說,一個視榮譽高於一切的民族,才是一個充滿希望的民族,才能以受人尊敬的姿態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而一個視他人與自己的榮譽為無物的民族,則是毫無希望的民族。往小了說,單位裡評先進尚且要或明或暗地爭破頭,別人一句侮辱的話都恨不得跟對方拼命,看到別人頂著一個“強奸犯”的帽子生活了大半輩子,並將半生精力用於為平反奔走,有關部門的官員就沒有一點同情心麼?
同情心有兩種,一種是雖對別人表示同情,但扭過頭去照樣該怎麼歡樂就怎麼歡樂,這是一種沒心沒肺的同情心﹔別一種同情則是,在同情對方遭遇的同時,也想伸手向對方提供一些幫助,助其擺脫困境,這是一種積極作為的同情心。不幸的是,符福山先生遇到了對其深表同情的“相關部門”,卻沒有遇到願意積極作為給其一個明明白白的結論的“相關部門官員”。
從某種意義上說,符福山長達40年的對於恢復榮譽的抗爭,其所爭的不僅是自己的榮譽,更是“相關部門”的榮譽。因為,實是求是地為別人平反恢復榮譽,不僅是對別人的尊重,更是對自己的尊重,不僅是對別人的拯救,更是對自己的拯救。希望“相關部門”積極行動起來,別僅停留在消極的同情階段,而應像符福山一樣奔走在積極的行動之路上。(張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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