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10:42:32|來源:長沙晚報|字號:
摘要:試圖以一個錯誤掩蓋另一個錯誤,最終隻能是麻煩不斷。 |
到政府大樓辦事,經常能遇到警容嚴整的警察對往來人員盤查,很少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新華視點”記者近日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採訪時卻發現,這些著警服、佩警銜的政府機關保衛人員,大多是“冒牌貨”,甚至連這裡的派出所也是違規私設的……“雖然穿警服並不合法,但都有領導批示同意,警銜、警號也是公安局發的。”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張洪斌說,“這些年上訪的人員增多,每年硬闖市政府的就有上萬人,穿上警服有時還管不住呢。”(12月16日 新華社)
既有領導批示,又獲警方默許,如此這般,佳木斯政府機關私設假警,可謂底氣十足。而面對輿論質疑,當事人的一番說辭,似乎同樣很是理直氣壯。就這樣,“設假警”的違法行為,被描述成無可奈何的“自我防衛”……其實,諸如此類的詭辯邏輯,公眾並不陌生。
政府大樓裡,“假警”居然堂而皇之長久存在。倘若追溯其根源,無疑還是源於所謂“上級官員的協調”。基於固有的、絕對化的職權分工模式,不同領域都會對應有一個支配型的“實力官員”。他們憑借個體意志和臨機決斷,就能輕易繞過紙面規定的約束。在此語境內,公權的運作軌跡,充斥著高度的主觀色彩。原本不容撼動的程序規范,幾近形同虛設。
警方的業務章程,有時竟抵不過“現管者”的一聲令下。更不用說,在政府大樓設假警、假派出所等行為,看起來還符合各職能機關共同的安保需要。所以此事的本質,無疑是“地方權力主體默契配合,內部挪用公共資源,從而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我們固然可以將之視作由領導絕對支配權所衍生的惡果,卻又何嘗不可以把它看成是機關公職人員為了一己之需而形成的某種共謀呢?
由來已久的“假警”,不僅有“實力官員”的力撐,也迎合了大多數機關人員的內心需要,故而能屹立不倒。然而問題在於,這種不惜代價打造的“警察安保”,能否真正確保安全?顯而易見,即便內保偽裝成警察,保衛力量也未曾明顯強化。由警服、警銜、警號等標簽構成的“身份威懾”,或許會在一段時間內,將“闖入者”阻截在外。可從長遠看來,這種回避問題的姿態,難免會讓上訪者偏激化。彼時,“假警”防線的外強中干,也便會暴露無遺了吧。
倘若總是本著拒絕對話、壓抑訴求的立場,來應對民間的陳情,那麼再強大的安保,都無法保障機關大樓的清靜安寧。假警事件,一方面暴露了“以權擾法”的亂象流毒之深﹔另一方面也傳遞了一些職能部門因履職不力而深陷安全焦慮的現實。毋庸諱言,此一行為試圖以一個錯誤掩蓋另一個錯誤,最終隻能是麻煩不斷。(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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