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10:29:01|來源:海外網|字號:
“實際的地方債和上報的地方債有巨大差距。”12月14日,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表示。李鐵透露,在地方調研時候,走了十幾個城市,他們說隻報了10%,有些報了20%、30%,超過50%的都沒有。(12月16日《第一財經日報》)
按照數據上報規定,地方上報的所有數據都必須是真實的,否則就將受到追責,不僅要懲罰數據統計部門、上報部門,而且還可以追究地方黨政一把手的責任。如此嚴厲的規定為何形同虛設?固然,地方上的責任不可推卸,但是我們更需要追問的是虛假的地方數據,緣何能夠瞞天過海?
雖然發現了地方債上報數據的虛假,但是,這種發現並不是在正常渠道發現的,在逐級上報環節沒有發現,在最終數據審查環節沒有發現。問題的發現很偶然,只是李鐵在基層調研的時候,聽到了“漏風”,是當地一些官員在閑聊的時候“隨口一說”的。這就牽涉到了如下幾個問題:
一者,問題發現依靠“隨口一說”?假如說,不是地方官員在李鐵調研的時候,走漏了“口風”,有關部門還能不能發現這個問題?很顯然,他們的發現不是必然的結果,而是偶然的結果。而對於上報數據的審核來說,這無疑是一種傷痛。當我們問題的發現不是依靠程序的嚴格,而是依靠巧合的“道聽途說”的時候,正常的審查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二者,官員緣何敢於“走漏風聲”?自己在上報地方債的時候是弄虛作假的,為什麼在主管部門的官員到基層調研的時候,地方官員還敢於告訴主管部門的官員,他們沒有如實上報,只是上報了10%、20%、30%?這說明他們並不畏懼上級來調研的官員,他們覺得實話實說也沒有問題,不會受到處罰,反正一切都以“上報”為准。這表明,我們對於弄虛作假的懲處是走形式的。正是因為沒有畏懼,認為無所謂,地方官員才敢於在主管部門官員面前說實話。
三者,債務化解為何“輕而易舉”?之所以在上報數據的時候敢於造假,還有一個原因,地方債在地方官員眼裡算不上多大問題。償還債務,無非是多賣幾塊地而已﹔即使真的償還不上,有的時候上級政府還會撥付一筆“債務化解資金”﹔就是到了最后,地方債真的還不上了,對於官員來說也沒有問題,他們在升遷之后,就可以“拍拍屁股”,將債務留給下一任。
上報財政收入的時候,都喜歡摻水拔高。上報地方債務的時候,都喜歡降低數據。這反映出的問題是什麼?自然是地方政府的不講誠信,而主要的問題還在我們上級部門的審查環節:是不是沒有發現問題的能力?是不是發現問題沒有追究?是不是在追究的時候走了形式?
地方債能夠瞞天過海,不是地方騙術高明,而是監管不力罷了。
當所有上報數據都依靠手中的一支筆的時候,這是何等的可怕?我們在向這些地方開炮的同時,更需要監管部門回答一個問題:地方數據為何能瞞天過海?當數據出現想怎麼報就怎麼報現象的時候,那句廣泛流傳於民間的“村哄鄉,鄉哄縣,一級一級哄到國務院”就會成為社會發展的傷痛。(郭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