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11:19:00|來源:海外網|字號:
摘要:特區政府在過程中堅持法治底線,支持警方依法執法與保護民眾安全與利益,開放對話大門,保持與“佔中”運動一方的密切溝通,接受市民監督和意見,值得肯定。 |
香港非法“佔中”行動持續79天,嚴重損害香港的社會秩序、經濟民生和法治根基,加劇政爭,撕裂社會。值得注意的是,這場港版的“顏色革命”,一開始就宣稱要產生癱瘓香港中環等“核爆力”,迫使中央和特區政府讓步,期間也多次發生圍攻政府總部、沖擊立法會等過激暴力行為。但如今卻能夠以和平收場實現“軟著陸”,個中因由可能有多方面,比如“佔中”的非法本質和逆主流民意等,但甚為關鍵的一個因素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警方在處理“佔中”過程中,即堅持了法治原則,又採取了十分明智、靈活的手法。
中央政府堅持法治原則不動搖,始終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理。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多次發表談話,表明要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法治框架內落實普選。同時,中央充分肯定並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和警方依法處置違法“佔中”的態度。中央早就指出“佔中”的違法性質,並一再表達堅決反對的態度。自9月28日“佔中”爆發以后,中央實時發出強烈訊號: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置違法“佔中”,決不向違法“佔中”妥協。11月9日,梁振英特首在北京出席APEC會議,其間獲國家主席習近平會見。習近平主席不僅重申中央對港三個“堅定不移”,而且充分肯定梁特首、特區政府及警隊的工作。習主席還在11月11日中美兩國領導人聯合記者會上明確指出,香港“佔中”是違法事件,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置,維護香港社會穩定,保護香港市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可見,中央一早就將“佔中”定性為違法活動,旗幟鮮明地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置。
特區政府在過程中堅持法治底線,支持警方依法執法與保護民眾安全與利益,開放對話大門,保持與“佔中”運動一方的密切溝通,接受市民監督和意見,值得肯定。在反思“佔中”方面,特區政府進一步認識到運動原因復雜,與民生政策及管治相對低效都有關系,比如社會保障、青年人出路、本港族群利益保護等,已開始對症下藥。與學聯的首次對話釋放充分誠意和善意,“四點倡議”體現建設性立場,尤其是民情報告可以集中反映佔中各種訴求,有利於中央全盤了解和規劃2017之后香港的繼續民主進程,形成政治關系良性互動。而二次咨詢和政改方案立法會闖關亦為特區政府極重要責任,從其全程表現看,有充分理由樂觀期待。
佔中運動綿延兩月有余,香港警隊在警力有限、頻遭誤解抹黑的情況下始終保持了專業、合法、公開、透明、克制、溝通、容忍、果斷等素質,成為佔中現場基本保持和平非暴力之優良秩序的關鍵因素之一。
總結來看,香港警方處理“佔中”的基本經驗是:第一,依法執法,即嚴格依據香港法例和程序進行執法,體現法治素質與精神﹔第二,專業素質高,即對布控技法、現場研判與指揮、鎮暴裝備及使用守則等均能夠符合國際慣例和國際一流水准﹔第三,公共關系處置得當,即通過警隊公共關系科全程及時解釋和說明警方行動依據、現場狀況和執法效果﹔第四,嚴控警員個別暴力,維持最低武力,即對於佔中過程中警民沖突中的個別暴力事件,比如毆打曾建超事件,警方能夠及時立案調查處理,重建市民信任﹔第五,監警會機制與警務投訴處理機制得當,使得一線警察始終處在有效監督之下,使得激烈沖突的“佔中”現場,來自警察一方的過度暴力幾近為零﹔第六,果斷執法,維持佔領區和平秩序,即對於“佔中”與反“佔中”沖突中的激烈行為與激進分子能夠及時發現和制服﹔第七,協助執行法院民事禁制令,民生利益優先﹔第八,清障過程為佔領人士留有充分撤離時間,始終根據現場情況匹配使用最小警力,將行動損害降至最低,最終贏得了市民和國際同行的高度肯定。
(陳詠華,中國法學會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海外網特約評論員)
佔中 特區政府 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