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8 14:34:45|來源:新京報|字號:
摘要:在季建業20多年的貪腐“潛伏期”中,有多少年是真正的“潛伏”? |
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季建業因貪腐落馬,已經是“舊聞”了,但檢察院的起訴書一出,還是讓人們發現了“新聞”。起訴書指控,季建業從1990年任蘇州吳江縣縣委副書記起,直到任南京市長,都在為他人謀取利益。也就是說其歷任六個職位,時間跨度20余年,在這麼漫長的“潛伏”期內,他一直扮演著“口言善,身行惡”的“兩面人”角色。
當然,盡管個案“細思恐極”,說穿了無非就是“邊腐邊升”的新典型。這種現象的根源,反腐專家們早有過太多專業分析,比如權力監督不夠、政治生態出了問題等。不過長達20年的“潛伏”,還是讓人好奇,他的落馬,和民眾給他“差評”之間,到底存在多大的時間差?
很多媒體追蹤梳理季建業的升遷和落馬之路。就會發現,他雖一路高升,但種種劣跡並沒有掩飾得多麼隱秘。他在揚州期間就有多位情人,本地人稱,這些事“揚州人都知道”﹔他在南京延續“季挖挖”的作風,4年間,不斷有人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落馬后有記者去南京調查,據說人們有個出奇一致的觀點——季建業落馬在“意料之中”。
也就是說,早在季建業落馬前很多年,在很多人心目中,他就是個“問題官員”。在他的貪腐“潛伏期”中,有多少年是真正的“潛伏”,又有多少年,是光明正大、無所顧忌的貪腐,隻不過一手遮天地欺上瞞下?恐怕沒有一個貪官,能夠“演技”精妙到“潛伏”20余年而不露破綻。季建業此前為何能在多個崗位全身而退,監督制度哪裡出了漏洞,還需要繼續追問和反思。
在過去那麼長的時間內,對於這樣一個官員,隻能眼睜睜看著他“邊腐邊升”,對當地政治生態和民心的傷害,可想而知。如果民意能早些被注意到,季建業也就不可能帶“病”為官這麼多年。今后如能讓民眾參與對官員的考核,讓民眾對官員的升降擁有更多話語權,或許可以減少一些“意料之中”的貪官落馬事件。(敬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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