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0 00:04:00|來源:紅網|字號:
江蘇寧海縣躍龍街道梅花山公墓驚現豪華墓地,雖然頂著“公益性”的帽子,多年來就一直走著“經營性”的路子,為了應對競爭,提高公墓檔次,一座座豪華公墓不斷出現並銷售一空。(12月19日《現代金報》)
值得注意的是,寧海縣民政局副局長葉良才表示,“浙江省民政廳原來一個縣就批准建一個經營性公墓。后來其他縣(市、區)陸陸續續也有在批。我們縣裡就寧海縣公墓被批准為經營性公墓,鄉鎮一級辦的公墓怎麼辦?批不出經營性,就隻能給批公益性了。”
站在這位局長的語境下分析,換句話說,形式上的經營性公墓的指標不夠,才倒逼公墓方挂著“公益性”的羊頭賣起了“經營性”的狗肉。這其中折射著幾大矛盾。一來,從民生角度上看,公墓公益性應該是主要的,商品化市場經營的墓地數量理應限制在合理范圍內,但因為資本的逐利性,沒錢掙的買賣沒人干,公墓少了利益刺激開少了,滿足不了喪葬剛需,一縣一個經營性公墓的規定本就容易被打破。二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真正簡單朴素的公益性公墓少有人問津,反倒是富麗堂皇的經營性公墓受歡迎之類“劣幣驅逐良幣”的事實已經是比比皆是。比如該處公墓,盡管價格不菲,還是被銷售一空。有消費才有市場,倘若在石料、裝飾上的確更為精致的經營性公墓沒有銷路,也不會吸引來資本的爭相涌入。在此語境下,主管部門給此類公墓批下“公益性”的帽子倒像是對現實的無奈,畢竟要滿足社會需要,還要遵守有關規定。
而反過來說,順應需要,不得已默認挂羊頭賣狗肉,似乎還有“情有可原”的意味,隻怕這般行事背后是有更見不得光的勾當。因為披上了“公益性”的外衣,能規避商業經營的風險,申報一路暢通,政府部門出面辦手續,給保駕護航等等都是可以想象、被擺上台面的。有關部門冒著對上級規定陽奉陰違被追責的風險,難道真純粹是為人民服務了?如果是正當合理、反映社會客觀實際的訴求,為何不理直氣壯向上級提出?難道是拿了人的手短,心虛了?去年,廣東陸豐的“墳爺”遭曝光,他之所以做大做強,不僅因為神通廣大地將公益性公墓轉制為了經營性公墓,還因為跟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關系。據披露,當地鎮政府將公墓轉給“墳爺”經營時,曾簽合同約定政府每年分35%的獲利。
很難想象,沒有利益輸送,沒有不法勾當,明顯超標的墓地可以立著個“公益”的牌坊長期存在。可怕的並不只是在持續飆高,已經被利益滲透操縱的民生產品價格,還是其背后那雙貓給老鼠當伴娘的權力之手。
文/林旻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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