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3 09:29:00|來源:紅網|字號:
摘要:隨著《不動產登記條例》橫空出世,可以樂期更多權利放出制度籠子的利好消息。 |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發第656號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12月22日新華網)
早先,人們期盼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抑制房價和倒逼反腐意義,庶幾已被權威人士否認。因為不動產登記制度推行,雖然等於給不動產上了戶口,有利於對不動產目前存量和潛在供應清晰把握。但是,其並不直接瞄准房地產市場調控,更不能簡單理解為房屋登記。條例只是在信息系統方面整合,不涉及房地產市場整體供求,即使登記會引起少數拋房現象,也不會撼動當前房市基本面。至於其反腐意義,更是人們一廂情願。因為官員到底有多少套房,未必悉數不漏全登記在列,且並非每個人都能調閱查知﹔就算從中可以發現貪腐線索,也未必一定會變成舉報線索。
事實上,不動產登記條例落地真正意義在於,將權利放出制度籠子。條例第一條開宗明義:“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范登記行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規定,“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這是包含權利的制度規定﹔2013年年3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國務院辦公廳隨后下發任務分工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動產登記條例》。這是將權利放出制度籠子的路線圖和時間表。
目下還有眾多公民權利未能放出制度籠子。比如,旨在促進養老公平的養老金並軌試點7年仍無實質進展,專家呼吁出台時間表。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公布之日算起,養老金並軌改革推進時間已近7年,但機關和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依然沒有實質進展。公民要求養老公平的權利制度一次次落空。
再比如,官員財產公開的試點,自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區首開先河至今,試點地區已接近40個,多數曇花一現,公民千呼萬喚的對官員財產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變得遙遙無期。預算改革亦然,公眾盼星星盼月亮,終於盼到2014年《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和新預算法出台,然而在一年一度由著名財稅專家蔣洪主導的省級財政透明度調查中,今年全國31個省財政透明度仍不及格,平均得分隻有32.68分。有人計算,按照五年來這項調查的數據圖,以此進度達到陽光財政,要“再等三百年”!公民對公共財政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似乎要等到猴年馬月!
不動產登記條例落地,一方面昭示我們,要提速將權利放出制度籠子,必須要有明確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再一方面,它給公眾信心,隨著《不動產登記條例》橫空出世,可以樂期更多權利放出制度籠子的利好消息。(陳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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