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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该怎样进行网络治理

2012年12月26日08:46    来源:环球时报        字号:
摘要:人大近日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可以看做是中国互联网走向法治化的关键节点。但“依法治网”和“以法治网”是不一样的。

  “以法治网”切不可走样

  沈逸(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学者):人大近日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可以看做是中国互联网走向法治化的关键节点。但“依法治网”和“以法治网”是不一样的。“依法治网”,意味整个互联网的运行被置于法律管制之下,没有任何行为体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并谋取不对称的利益。“以法治网”,意味着有能力掌握和运用法律的行为体,依照自身意志,运用法律来管制管理网络及其他所有行为体在网络空间的行为,但其自身却是超越法律之外不受限制的。“以法治网”是人治在信息时代网络空间的体现。

  对有着强大利益诉求的个别政府部门或者官员来说,“法”可能是部门本位和个人本位的利益;对有着强大技术能力的公司来说,“法”可能会让利润的最大化;对有着强大动员能力和影响力的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从业人员意见领袖来说,“法”可能是声望与影响力的最大化;对数量众多的普通网民来说,“法”可能就是那种酣畅淋漓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又无需负责的心理满足与自我实现。但这种从自我中心出发,试图将自己的利益诉求当做整个系统运行规则的努力,都注定无法长期稳定地存在下去。

  因此,“依法治网”要求所有行为体都必须遵守并按照法律,来使用和管理互联网以及整个网络空间。第二,治网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整个社会整体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方便政府管理,不是为了照顾掌握了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司或者媒体,也不是为了抑制网民能够肆无忌惮的在网络空间发泄累积的郁闷;第三,“治网”的最终目标,是保障网络空间信息的有序流动,建立一个信息高速流动且促进社会稳定、提升民众福祉的有序的网络空间,而不是将网络空间变成某一个或者某一些行为体私有的空间。

  网络后台实名无损自由

  窦含章(中国传媒大学舆情研究所总编辑):互联网越来越重要,现在很难说互联网还是虚拟空间。从网上银行到各类信息查询,再到论坛,人们的实体生活已基本离不开网络,但网络实名、规范管理却是全世界的大难题,近期人大审议网络信息保护法案,体现了正面应对这个大难题的勇气。

  目前反对后台实名的人大多源于担心言论自由受影响。事实上,这里存在逻辑错误。网络后台实名的根本作用在于,让造谣传谣的成本变得高昂,震慑企图造谣传谣的人,从而让每一个人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两三年以来,微博中的谣言越来越多,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难以得到惩处。如果任其发展,恰恰最后受伤害的就是言论自由。更何况,现在大多数意见领袖已实名,是否进行后台实名影响并不大。问心无愧,何来担忧?

  或许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防止这样的立法流于形式。毫无疑问,各大网络平台的后台实名数据主要由各运营商管理,但有个非常明显的现实困难是,如何防止有人盗用他人信息?如果要对提交的数据进行一一甄别,成本会相当高;但是如果完全不做甄别的话,后台实名又极易流于形式。对于这种技术上的难题,运营商应当尽力而为,公安部门也应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对运营商进行监督管理。与此同时,网络实名必然影响用户活跃度,如何让基于商业运作的运营商积极配合,才是网络立法的真问题。

  良好的初衷不是一定导致良好的结果,网络后台实名立法是一项大工程,在各方面细节上都需要考虑到可执行性,才会最终推动我国互联网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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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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