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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选择性失声有损媒体公信力

2013年01月17日10:5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字号:
摘要:尽管人人都能发布信息,但微博上的突发事件、热点话题进入视野时,公众总希望能从传统媒体,特别是官方媒体上得到求证。遗憾的是,一些时候,以探究真相为职责的传统媒体,却选择性地“失声”。

  网络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新闻事件一发生,网络上就有图像,有视频,有报道。公众对这些“网络传播”将信将疑,时常在转发之时要求“求证”。微博更多地充当着“爆料”者的角色,记者则不再是新闻的发现者,而是“查证人”,如何通过深入调查求证事实,便是记者的责任了。

  尽管人人都能发布信息,但微博上的突发事件、热点话题进入视野时,公众总希望能从传统媒体,特别是官方媒体上得到求证。遗憾的是,一些时候,以探究真相为职责的传统媒体,却选择性地“失声”。

  “今天的新闻,明天的历史”。作为社会发展进程的见证和记录,新闻报道本身并无好坏、对错、正负之分,报道与不报道的标准,取决于事件本身是否具备新闻价值。而一些媒体在报道中“失声”,考量的往往不是“新闻性”,而是其他因素。

  比如,利益之争。必须承认,媒体也有自身的利益,有广告客户、活动合作方之类。一家以楼盘广告为主要赢利点的媒体,往往不愿意披露房地产业暴利,或者其所代言的楼盘项目的质量黑幕。身陷利益之中,当职业要求与商业利益相冲突时,一些媒体难免被利益所绑架,对一些新闻视而不见,对一些问题不言不语。

  比如,遭遇公关。媒体人多半都有这样的经验,刊发批评性报道要迅速,不然,一旦被批评的政府部门开始“反击”,运用权力围追堵截,一些媒体就不得不“噤声”,报道可能会胎死腹中,甚至会在压力之下,被迫遮掩事实。

  比如,习惯性沉默。一些时候,面对新闻事件选择性“失声”,是一种惯性思维,自觉将其列为不宜报道之列,认为一旦发声,就可能越界、挨批,与其冒险受罚,不如假装看不见。

  只是,公众不会看不见。那些从官方媒体上消失的“新闻”,会在网络上“茁壮成长”,广为传播。越是模棱两可的消息,越是传言,越有诡异的吸引力,越能引人关注。一旦媒体保持沉默,记者不去追踪调查,那么,真实可靠的权威信息就会缺失,谣言便会趁机而入,蛊惑人心。

  一些突发事件中,时常会看到这样的归罪:别有用心者煽动。如果媒体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真相,表明立场,“别有用心者”是否还有煽动的机会?沉默和失声,只会将阵地拱手相让;报纸不说,网络会说;本地媒体不说,异地媒体会讲;国内媒体无语,国外媒体会大肆渲染。以为屏蔽和沉默就安全稳妥,实则酝酿着更大的危机。

  如果官方媒体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官方声音,那么,它们的失声,实际上是让政府部门丧失了话语权——不仅错过了澄清真相的最佳时机,也在视而不见、置之不理中丢掉了影响力。什么能报道,什么不能报道,如何报道,其实是媒体的分内事,过多地干预,会偏离新闻的本位;违背新闻规律的各种指令,往往适得其反。热点事件、焦点问题上的“失声”,与微博上事无巨细、毫无遗漏的众声喧哗,形成截然不同的两个舆论场,也造成两者之间的撕裂、隔膜和对立,从而加剧官民之间的不信任。

  不管是媒体还是管理部门,都要尽可能尊重新闻传播的自身规律以及网络时代的传播特征。多媒体时代,培育良性的舆论生态,不能只靠禁令、堵截和指示。想要引导舆论,疏导社会情绪,首先要学会倾听,了解民意。媒体能否赢得受众和公信力,不在于你是不是大报大刊,是不是官方主流媒体,而在于你能否探究事实真相,能否传达社情民意,能否掌控话语权。

  选择性“失声”,会让媒体边缘化,成为商业利益的代言人、可有可无的“传声筒”,最终在受众的鄙视和遗弃中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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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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