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侄子的牢头袁连芳向法庭提供证据,说自己和张辉一同关了两个月,张辉曾“神态自若地向他描述强奸杀人的经过”,张辉要求对证未果。 |
PART2-----警方说不存在刑讯逼供,但无法提供完整讯问监控录像,叔侄叙述说有罪口供是在“7天7夜站着,不让坐,跪皮鞋底,口鼻插烟,猜自己犯罪的地点与方式,猜不对打巴掌”情况下作出。叔叔认罪书由牢头写好,胁迫他抄写。侄子的牢头袁连芳向法庭提供证据,说自己和张辉一同关了两个月,张辉曾“神态自若地向他描述强奸杀人的经过”,张辉要求对证未果。
【演播室】
撒贝宁:依照案卷来看,有罪的口供,的确是张氏叔侄做出的。我们得知,从5月23日被拘留之后,张氏叔侄并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被立刻带去看守所,而是被带去了西湖刑侦大队。在移交检察机关前,他们在公安局停留了7天7夜。但按照警方的说法,“不存在刑讯逼供 诱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这与张氏叔侄的说法完全不同。那么有罪供述如何做出?
【小片】
柴静:你当时在什么情况下,你说人是你杀的?
张高平:他七天七夜都是像这样子站着,要叫我这个手这样子铐起来,跪皮鞋底,不让我睡觉。到了第四天,他说我明天带东西来给你吃,吃完以后你什么都会说了,谁知道他带一条万宝路香烟来,他要嘴巴里放两根,烟灰要一样齐,不准用手,就是吸不能用手。烟要从鼻子里冒出来,两根烟灰要一样齐,要它自己灭掉。
记者:要不然?
张高平:受不了我不抽了,不抽他们把我摁到地下,把我一个鼻孔插一个。点着了香烟把我嘴巴闭了。
张辉:几天又打,又不给吃,又不给睡,弄得我神志都不清。
柴静:供述内容是怎么产生的呢?
张辉:就猜嘛,穿什么衣服,我猜不对,打,打巴掌
解说:对于张氏叔侄所说的这一切,记者并没有找到其他直接的佐证。而律师认为,警方作为证据提供的审讯录像,出现了蹊跷的空白。
柴静:警方这个记录上,他说审讯时间就是从5月28号的6点10分到6点58分,只审讯了48分钟,这是他有罪供述的这段时间,听上去时间并不长?
朱明勇律师:但是恰恰警察提供给法庭的录像,仅仅是28号这一天,实际上张辉和张高平是5月23号被刑事拘留,带回杭州,一直到5月28号,张辉有了有罪供述以后,29号才送回看守所。
柴静:那这五天内。
朱明勇律师:张辉和张高平都没有被送到法庭的羁押场所,看守所,而是在公安局的办公室里,侦查人员可以和他直接地进行身体接触,而且控制他的饮食,饮水,休息。
阮方民律师:这盘录像的中间断了大概半个小时,啪一跳,就是半个小时没有了。
解说:那么,到底存不存在刑讯逼供呢?律师认为,录像中这些空白给了人想象的空间。退一步讲,即使根本不存在非法取证,张氏叔侄二人的口供也存在明显的相互矛盾。按照《刑诉法》的规定,采信相互否定的口供是有问题的。
阮方民律师:到底是先停车作的案,然后再掉头抛的尸?还是先掉头作的案,顺势就把这个尸体就扔到路沟里头了,再就是逃跑的路线,两个人说的也是两条不同的路。
解说:叔侄的数次有罪供述里,其实连强奸到底发生在货车座位的前排还是后排都对不上。 命案的侦破,现场指认极为重要,当时警方也是这么认为的。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说得那么细,关键就是他不能说得那么准,你在一个点上准了,你不可能每个点上都准。
解说:但关于现场指认,记者也听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张辉说,他共指认了三次,却只有最后一次才被拍摄和记录下来。
张高平:他们到那里会慢慢慢慢经常问你,是不是这里,是不是这里,你只要说好像是就行了,你再看看哪个地方有水沟就行了。
张辉:直接把车开到那个地方,就是说要我人到那,拍个照就行了。
阮律师:这个辨认的录像也不完整,应当是全过程地拍,然后尤其是到岔路口的时候,你让他自己说,往前走、往左走还是往右走?这个关键的地方都没有。
解说:在给张氏叔侄定罪的三份关键证据中,那个同监舍被关押者袁连芳的证词又是怎么回事呢?此人是否真的与张辉关在了一起,并听到张辉说什么了呢?
张辉:我进去他说他已经在里面了,在里面还有另外两个他手下的,但是他头发也没剪,还有香烟抽,吃的是炒菜。我说这个案子是冤枉的,他说你不用讲,我都清楚,我给你从头到尾讲一遍。
柴静:他怎么会知道的?
张辉:我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没有跟他说,他都知道。
解说:而在当时被关在其他监舍的张高平说,他也在里边遇到了一个不明身份的人,被剃了光头,验了血。
张高平:然后这个牢头一下叫起来了,救命救命,快去报告所长,这是人命关天,我问他这是什么,他说这就是叫验明正身。过两天要把拉出去枪毙了我也不懂给他蒙到了,吓坏了。他说你态度好一点就给你开庭,叫我写一个我的态度。我说我没犯罪你叫我写什么。他说要么这样子,我帮你写一个给你看看。但是写好以后,我看这简直是《西游记》神话故事。
柴静:他写什么内容?
张高平:就是本案的犯罪事实,写的就是说,我跟侄子两人开车在驾驶室里,张辉强奸叫我帮忙按腿,就是写这些东西。
解说:袁连芳的证词说自己和张辉一同关了两个月,张辉曾神态自若地向他描述强奸杀人的经过。但开庭记录上显示,张辉在庭上说,“我没有提起过这件事情。我在拱墅区看守所只关了一个多月,而不是两个月”,记录显示,张辉还曾要求法庭传唤袁连芳出庭作证,但被拒绝。但结果却是,尽管张辉在庭上一再抗辩,袁连芳的这份证词仍旧成了一审判处张辉死刑的关键证据之一。
解说:2004年4月,案发将近一年之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辉被判处死刑、张高平被判无期徒刑。罪名是强奸罪。
张高平:我们三个哥哥,哭得满地打滚,我都生气,我只是气愤,但是我没哭,我不认为我要坐牢。
柴静:你觉得你的希望在哪儿?
张高平:我觉得希望,一个DNA不是我们,再我们没有作案时间。第三,这个东西是牢头写出来逼我抄的,第四你要回答我,你这个车,二桥高速这个路线为什么不查(摄像头),你只要回答出来一项,判我死刑我不喊冤枉。
解说:半年后,浙江省高院在采信了一审几乎全部“犯罪事实”之后,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
柴静:你当时对二审抱着期望?
张高平:二审抱着期望。这个现实我接受不了,哭得爬不起来。要是一般死刑改死缓,无期改15年高兴都了不起,我哭得爬不起来,我知道麻烦了,我知道很麻烦了。
柴静:你说麻烦是指什么?
张高平:我要申诉,肯定没那么简单了,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