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1月5日,永州市劳教委驳回其申请,作出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1月22日,唐慧前往永州市中院,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6天后,永州市中院受理此案。 |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官方微博消息,经过一天的审理,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赔偿的请求,唐慧收到判决书15天内,可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2006年,唐慧11岁的女儿被多人强奸并被逼卖淫,唐慧认为在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公安部门个别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强烈要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要求一定金额的赔偿。为此,唐慧多年上访。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决定对唐慧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在舆论关下,8月10日,湖南省劳教委认为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教委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随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今年1月5日,永州市劳教委驳回其申请,作出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1月22日,唐慧前往永州市中院,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6天后,永州市中院受理此案。
1月28日下午,唐慧从永州市中级法院拿到了书面立案通知书,该院正式受理了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的起诉。
4月1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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