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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6日09:48|来源:扬子晚报|字号:
摘要:从顺应趋势的角度来看,官商身份的转换不值得过度担忧,但不担忧不意味着无需修缮制度。 |
陈伟才是原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曾被誉为公安系统“新星”。现在他的身份是某电器公司副总裁(9月5日《南方都市报》)。
这种官商身份的转换被称“官场旋转门”。官场进出通道的打开,为官员队伍的更新、行政活力的强化提供了条件。但也要看到,随着权力变现手法的增多,权力寻租、权力期权化,以及业已成型的官场网络,都使得离任官员仍可能凭借手中的权力余温来从事商业活动,从而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正因如此,多数国家除了规定官员不得经商之外,对官员离职经商行为也做了限定。比如美国在1978年就规定行政官员离职后有一定的商业活动“冷冻期”。我国《公务员法》也有类似规定。但是,我国的公务员法有两个问题,其一,此一回避性的法律规定效果存疑,实际上很多地方甚至出台与之相悖的鼓励官员辞职下海的政策;另一方面,作为上位法的《公务员法》并未对何为“直接相关”作出准确限定,留下了不小的弹性空间。
从顺应趋势的角度来看,这种身份变换的现象不值得过度担忧,但不担忧不意味着无需修缮制度。一方面,我们得承认这种流动属于大势所趋;另一方面要在追问官商转换是否合理的同时,以完善的立法和制度建设规范官场旋转门。(熊志)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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