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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17日08:56|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台北地方法院“国安密帐”案审理庭下午开庭,对起诉书中所有指控,李登辉完全不同意也不接受。 |
三、本人必须强调,在任职“总统”12年中,所推动的各项宪政改革与务实外交,“国安会”议与“国安局”绝对是功不可没,而“国安局”各项工作全部是依“国安会”议决策后分层负责,并编列预算管制执行,且在任何工作推动或执行时,从来没有需要经本人核可后才能动支经费的情形发生。
四、本人虽不瞭解情报作业如何运作,但深知其危险性,轻者身家性命,重则“国家”存亡,举世皆然。安全局必须以积极的手段保护相关人员或机构亦是理所当然,外界不难理解。若因当时相关法律或规定不甚完备,亦或行政作业疏失而直指相关承办或参与之人员谋取私利,则有过于武断或残酷。
五、国际局势变化莫测,长期以来,台湾的国家生存空间饱受威胁,“国人”忧心“国家”发展,无不期盼政府应该有务实的态度与前瞻的规划,以谋取“国家”发展之最大利益。本人基于“国家元首”的职责,深知在“国内”政治或国际事务上政策的延续性及完整性,均必须积极加以维护。故核定“国家安全会议”建议成立之“战略及‘国家安全’研究所”,其目的既是希望透过专责的研究机构,提供正确、及时、有效的研究成果,以避免决策错误,进而丧失“国家”发展之先机与竞争力,此亦是发展“国家”战略研究之重要意义及本人念兹在兹之所在。
六、在本人任内虽推动各项“宪政”改革,但最婉惜的就是教育改革及司法改革并未完成,长久以来,台湾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度非常低,司法判断不能一再伤害人民的法律感情,本人始终相信司法界终有一天能够透过自我的觉醒与改革,建立一个让人民信任的司法制度,因此积极维护“国家”司法尊严,保存司法独立自主的空间,就是本人拒绝所有发动群众声援建议的原因。企盼本案有一个真正符合正义的判决,以保障曾经或当下正在为“国家安全”牺牲奉献的同仁。
(责编:张婷)
贪污,李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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