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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03日14:36|来源:海外网|字号:
海外网10月3日电 台湾苹果日报3日苹论说,马英九接受周玉蔻专访,还原这波马王政争的决策过程,想弭平争议。但马英九不说还好,越说争议疑点越多,这势必成为北检侦查泄密案,以及“法务部”内部调查不法监听案的呈堂证供。
摆明违法还在诡辩
苹论说,马英九说,黄世铭在8月31日向他报告此案时是“行政不法”,而非“刑事不法”,所以没有违反侦查不公开。但此案是到9月5日才签结,直到黄向马报告时,监听都还在进行中,马英九与黄世铭当时岂知会不会有新的侦查证据浮现?这不但违反侦查不公开,甚至触犯《刑法》公务员泄密罪。事实上,此案当时就是在侦查中,搬出因非“刑事不法”,所以可以听取“行政不法”监听报告的说法,是在玩弄“白马非马”的诡辩逻辑,难见容于法律。
马英九还坦承自己还留下一份监听译文,“因为合法监听是可以的。”殊不知,马英九此举已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18条与第27条,公务员因职务知悉或持有监察通讯所得应秘密之资料,而无故泄漏或交付的规定;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被侵犯公布监听资料的柯建铭与王金平等人,甚至可以依《通保法》第19条泄漏监察所得资料的规定,向马黄等人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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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牛宁)
马英九,监听,政治,行政不法,刑事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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