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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1日08:45|来源:海外网|字号:
俄媒称,中国是以色列另外一个重要军事技术合作伙伴。中以合作的主要特点是相关信息较为隐秘。以方声称,平均每年对华供应的军事物资和技术价值保持在1000万美元的水平上。但是独立研究组织的估算结果是,以对华军售总额估计接近2亿美元。一项最高评估认为,从1979年到2002年,以对华军售额年均3000万美元。中以军事技术合作中蒙受的最大损失是由美国造成的,2000年以方在美方压力下被迫取消对华出售“费尔康”预警机的合同。
目前中国在自主研发军事装备时广泛使用以色列军事技术,其中最重要的项目是歼-10新型歼击机。以方提供了“幼狮”飞机基础方案,少量供应样品飞机,可能还转让了一些机载系统生产技术,包括以色列航空工业公司生产的惯性导航系统,艾利斯拉电子系统公司生产的无线电电子战设备,以及MBT控制系统、ARC-740无线电通信台、EL/M-2035和EL/M-2032机载雷达等。以色列还是中国短程空空导弹及其生产技术较为重要的进口来源。
中国从以色列引进了“怪蛇-3”空空导弹,并以此为基础自主研发了“霹雳-8”导弹,配备歼-8II歼击机使用。上世纪90年代末,以方还向中国供应了更为先进的“怪蛇-4”空空导弹,可能还转让了相关生产技术,而这种导弹是专门为对抗俄罗斯制造的第4代歼击机而研制是。中以在无人机生产领域的合作相当成功,中国W-30、W-50战术无人侦察机的原型就是以色列的“搜索者”,而且在研发过程中广泛使用了以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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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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