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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7日01:42|来源:上海证券报|字号:
■ 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不做井底之蛙,跳出我们土地行政指标层层分解、严格控制的思维惯性,突破土地财政的恶性循环,紧紧围绕人口城市化这个主线,才能真正走出符合人口流动和市场规律的全新大格局。
■ 用途和规划管治高于所有制。农村与城市土地的根本区别不在所有制,而在用途与规划。因此,在城乡土地问题上仅拿所有制说事,是把形式和表面当成了问题的实质。
■ 土地自由流转不会使农民的经营规模扩大和经济状况改善,相反会因工商资本拿走大量土地进一步恶化他们的处境。资本下乡搞大农场脱离了我国人口资源的客观条件,只会加剧我国农村人口的流民化。
■ 治理小产权房和所有违章建筑用“过去合法、今后不准”的办法只会刺激更大规模违建。真正的治理之道是区分不同情况,处罚得当,使小产权房及一切违规建设者付出必要的代价,不能轻易获利。这样才能恢复守法不吃亏、违法不得益的法治精神,杜绝后来者的仿效之心。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脱节,以致有两亿多农民工徘徊在城乡之间,几千万留守儿童与父母分离,这是中国现代化转型和人力资本升级的主要障碍。有意思的是,在新一轮制度改革的讨论中,人的城市化往往被一笔带过,而土地的非农使用即城市化使用却吸足了眼球。土地制度改革中许多似是而非的观念俨然成为正统和主流,下面就对当下流行的几个主要的提法逐一剖析。
误区之一:严格区分公益性与非公益性用地,缩小征地范围。
这个思路听起来完全正确,但这几年在实践中恰好是反其道而行之。当然,如果真去做也完全不可行,故而口号与政策实践直接冲突,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只是造成了思想混乱,原因在于这个口号本身就是脱离实际的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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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胜男)
留守儿童,土地权利,土地性质,土地制度改革,土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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