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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8日16:35|来源:中评社|字号:
社论说,台湾的消费者为了食品安全,误以为能用稍高的价钱,光顾知名品牌买来安心,不料却上当受骗,是毫无疑义的受害者;而日本的消费者被骗,虽然也属于受害者,但诚如当地舆论所分析,其消费行为与心理,多少也是构成丑闻的元素之一。涉及丑闻的日本食品业者,主要罪过在于“失实陈述”——以次品冒充上品。业者仗着自己的高端品牌,向消费者索取高昂的收费,本来属于正当的商业模式;业者的过失,就在于食材标示造假。换句话说,消费者的虚荣心,被偷龙转凤的业者所利用。
两地食品丑闻的教训当然是多重的,业者、监督者和消费者都需要注意。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任何急功近利的行为,最终都将得不偿失。在商业规范日益明确的现代社会,冒进与违法往往是一线之隔。企业负责人必须清楚,短期的获利并不值得。商人逐利的强大动机,固然是创新的来源,偶尔却可能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歧路,作为把关者的公权力,因此必须时刻警惕。以食品安全为例,政府机构的检验抽查工作,务必尽可能做到滴水不漏;尤其对产品的品质若有标签或奖章,更代表了背书与肯定,对消费者的责任就加倍沉重。
社论说,至于消费者本身,日常的消费行为,对市场及业者能发挥相当的影响力。如果消费者重视环境保护,愿意挑剔产品是否是绿色标签;或者重视劳动者权益,愿意侧重购买贴有“公平贸易”的产品,长期而言将左右业者的反应。当然,如果有消费者不介意花大钱进行奢侈性消费,就会促使业者提供高价的产品服务,至于是否物有所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消费者的智慧。这次日本食品造假丑闻延续多年,表明很多消费者察觉不出自己高价消费次品。这种对价格不敏感的奢侈性消费,最后发现当了冤大头,业者固然有罪,消费者又岂是完全无过?
(责编:邹雅婷)
食品安全,造假行为,公平贸易,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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