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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9日09:09|来源:京华时报|字号:
农民工落户城镇将同享住房和社会保障
随着户籍改革的推进,将使大批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真正的“人口城镇化”。
陈锡文说,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着耕地越来越少、对农产品需求越来越高的矛盾,怎么解决?既要靠增加农业投入、完善水利设施、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等举措,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也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今后,除了大多数的普通农户承包家庭经营之外,还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产业化经营等新型生产主体。
陈锡文说,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必须要走的路。但这个过程要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农业人口转移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
陈锡文说,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是我们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决定》对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明确了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放开落户限制的各项要求。今后随着这一改革的推进,将使大批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真正的“人口城镇化”。同时,那些在城镇常年务工的、暂时不能或者不愿落户的农民工也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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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胜男)
农民合作组织 尊重农民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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