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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3日09:16|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字号:
维护国际秩序靠口水更靠实力
一个幽灵,一个军国主义的幽灵,从日本游荡到东亚、甚至全球,其所作所为,都在挑战着二战以后的国际秩序。对于东亚来说,构建这一国际秩序的基石之一,就是《开罗宣言》。
70年前,中、美、英三国同时发表《开罗宣言》,明确宣布:“(中美英)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开罗宣言》虽然形式是新闻公告,依然具备完整国际条约的要素,并非反对者宣称的仅为一项国家间政策性声明。正如《奥本海国际法》指出:“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签署、用会议公报的方式把会议中所获致的协议包括在内的官方声明,可以按照这些协议所包含的明确行为规则的程度而认为对各该国具有法律拘束力。”
1945年中、美、英签署《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随即加入该公告。《开罗宣言》作为国际法的性质,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日本无条件投降后,表示将“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以此,日本确认自己对于《波茨坦公告》及《开罗宣言》负有不可推卸的条约义务。
(责编:张婷)
中国,日本,军国主义,开罗宣言,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