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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2日09:08|来源:凤凰网博客|字号:
如果,这次开房的不是局长、院长,而是普通民众,那么这开房就成了一个公民隐私了(除非警察查房),无论两人在里面干了些什么,都不可能成为一个“开房门”“丑闻”。
即使是局长院长,似乎也可以拿电影《手机》里的“坐而论道”来作为开房理由的。
首先,宾馆客房里是不可能安装监控设施的,而且他们也没有被抓“现行”,那么,他们两人在里面到底做了些什么,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
其次,即使到了法庭,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他们也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
因此,局长和院长完全可以说他俩在房间里是在“谈心”、“谈工作”或者“谈发展观”、“谈中国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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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胜男)
谈心,证据,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