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时政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 新加坡吉林南粤商城创新中原招商县域环保创投成渝移民书画IP电视 华商滚动 纸媒
2014年01月15日09:28|来源:东方早报|字号:
在这里,振民教授有把民主与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认识倾向。民主如果完全没有法治要素相伴随,它就不是民主,而是无政府状态或暴民社会。历史上多数名声不好的民主并非完全没有法治要素,而是法治要素严重缺失。同理,法治如果完全没有某种最低限度的民主相伴随,也不成其为法治,而会仅仅只是法制。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联系与差别,法学界迄今为止已经讲得够多,并且早已形成共识。事实上,民主与法治,从来不可分割,各种不同民主社会或法治社会的差别,主要在于其中民主要素与法治要素的配比不同,结构不同。
振民教授观点的主要理论缺失,在于他认定,建设法治社会可以不要民主或可以没有民主。不客气地说,这种认识极可能是错误的。
第一,这种法治观背离了中外法学界关于法治与民主相联系的广泛共识。历史上,亚里士多德提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实际上就是在民主共和意义上理解法治。近代欧洲启蒙时代的法治论,也以按民有、民治、民享原则组成代议制政府(代议民主)为其不可分割之内容。至于在中国,远的不说,改革开放后老一代宪法学家为我们编写的宪法学教材讲到法治时,都是强调人民的立法权和严格依法办事两个基本要素。讲人民的立法权就是讲民主共和嘛!我们都是学这些教材走过来的,对其中这方面的内容,振民教授不妨做些回忆和查阅。
第二,法治事实上确实是从来都与一定的民主事实相联系。振民教授一向看好法治的效用,但不大支持在现实意义上谈实行民主。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但是,不能忘记,历史上从来没有无民主事实支撑的法治。就说振民教授一直比较推崇的英国13世纪的《大宪章》吧,它从1215年出现到1297年最后一次修订,经历了无数次臣民(当时主要是中小贵族)与其国王之间的斗争、妥协,臣民在这部宪法性法律的确立过程中实现了深入和广泛的参与,即较深入广泛地实行了立法民主。
所以,法治与民主,在生活世界是须臾不能分离的,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要建设必须大体同步进行。它们决不像餐桌上的两道菜,食客面对它们可以选择先吃完其中一道再吃另一道。
标题党的成与败
什么是“标题党”呢?百度百科里写道:“标题党是互联网上利用各种颇具创意的标题吸引网友眼球,以达到各种目的的一小撮网站管理者和网民的总称。其主要行为简而言之即发帖的标题严重夸张,帖子内容通常与标题完全无关或联系不大。”网上另外还有言曰:标题党就是“用标题吸引人来点击查看,但一点击发现里面没有自己想看的东西,说白了就是用标题误导大家”。
凤凰网上述专题中,编辑苏力教授发言的是一位周姓编辑,看来他深得标题党之真传。通常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做媒体的人,总会想方设法暗示出现了人咬狗或人可能咬了狗的情况,这很自然,不难理解。苏力教授是有全国性影响的学者,加之他的思维往往与学术界的主流倾向大异其趣,于是,周编辑顺水推舟,故意忽视了苏力教授首先是要“坚信法治,追求法治,完善法治”的主张,而将他附带说到的“另外要防止过分迷信法治”的提示,用文辞政变的方法,黄袍加身推上全文标题的宝座。
那标题是苏力教授自己加的还是周编辑加的,不清楚。但我相信是后者加的。标题如果确实是该编辑加的,那么苏力教授之挨骂,基本上是被标题党祸害的,很冤。
振民教授的观点,有点将法治与民主完全割裂的倾向,但他没有否定民主的正当性。更重要的是,“法治没建立起来就搞民主是灾难”,并非其全文要论证的重点,其重点是证明“法治建设决定国家未来”。振民教授的演讲内容由另外两位编辑处理。
标题党能增加读者看“人咬狗”的好奇心,帮所在媒体吸引人的眼球,甚至能在读者中引起争辩,在沉寂的理论学术界激起一些涟漪。从这个角度看,凤凰网编辑对上述两教授文章的处理是成功的,可看作他们为凤凰网立下的汗马功劳。君不见,同一专题中内容同样精彩的陈卫东教授的观点没有做这样的处理,社会反应就平静如水。试想,记录卫东教授观点的“司法为什么要坚守程序正义”的标题若改为“司法少谈坚守程序正义那一套”,反响肯定比苏力、振民两教授的文章还要火。
但是,我还是要讲点批评意见。简单说,我的意见是两点:第一,标题党的方法,拿到学术领域,对读者对社会可能有误导作用,社会效果不好。试想,几个著名学者,都是推崇民主、法治的,你把他们说成主张人治、不要民主,社会影响会好吗?标题党可能只适合非学术领域的话题。第二,对作者不公正。标题党实际上必定歪曲作者完整作品的核心论点,让其中某一个并非核心的观点上升为标题,从而以偏概全。
最后,标题党的出现和流行,也给我们理论学术人士提出了警示:对即将面世的作品,必须确保自己能了解或预览包括标题在内的作品全貌。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 |
(责编:宋胜男)
法治,法治论,理论缺失,振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