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3 09:46:56|来源:鲁中晨报|字号:
摘要: 认定见义勇为,不应分对象和地域,这理应成为一种共识。如果只评本地的见义勇为行为,那么让人产生这样的感觉:相关制度是不是带有明显的地域色彩,是否缺乏了真正的正义评价标准。 |
今年51岁的成都游客孙川在斯里兰卡旅游时,为救同伴不幸身亡,目前家属正为其申报见义勇为。但当地政府部门认为,见义勇为只适用于省内,并且孙川救的是同行游伴,从法律上讲,救“熟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仍存在争议。
据8月11日《北京青年报》
中国有个词叫“大爱无疆”,意指真正的爱是没有地域界限的,见义勇为同样如此。遗憾的是,成都游客在异乡为救同伴不幸身亡,却难以评定为见义勇为。我们认为,见义勇为既是美德,也是大爱,无关地域和民族,见义勇为的评定应该打破那些条条框框,而不是人为设置不必要的限制条件。
初看到这条新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游客孙川舍身救同伴不幸身亡理应是见义勇为行为,但却因为是在国外救的,而且是同伴,没有被认定。申报奖励见义勇为,既是对英雄的告慰,更是对社会正义的传递和弘扬。在国外救同伴不算见义勇为,有点白马非马的诡辩味道。
见义勇为,不该有陌生人还是熟人的区分,施救的地点也不能有省内省外、国内国外的限制。相关部门在评定时应尽快打破这种条条框框的限制。
这并非没有先例可循。美国东部时间2014年5月13日13:40许,留美博士杜先汝为救落入鲁吉河的另一名中国留学生不幸遇难。《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附则中提出,“本省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参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奖励和保护。”经过讨论研究,最终认定为“见义勇为”。目前,杜先汝正候选8月“中国好人”。
我们认为,四川相关部门也应学习这种做法,不然就是对正义价值观的扭曲。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见义勇为法律。各地对见义勇为的概念、适用范围均有不同规定,除了安徽、北京、山东等地,很多省份按照“属地原则”界定在本省市范围内申报见义勇为。此前的2012年,甘肃小伙刘文波在河南洛阳救出两名溺水女孩自己不幸溺亡。河南见义勇为基金会洛阳分会却明确表示,根据现行的《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办法》,下河救人不属于当地见义勇为条例的适用范围。
这样的奇葩规定,早该废除。认定见义勇为,不应分对象和地域,这理应成为一种共识。如果只评本地的见义勇为行为,那么让人产生这样的感觉:相关制度是不是带有明显的地域色彩,是否缺乏了真正的正义评价标准。
从孙川这件事上来看,不但不利于见义勇为的弘扬保护,还导致了国家法制的混乱,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统一“见义勇为法”的评定标准,摒弃狭隘的“属地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弘扬见义勇为的行为,才能真正体现我们对好人好事的认可。
作者:张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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