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7 09:33:01|来源:经济日报|字号:
产品价格短期下调只能算是反垄断带来的一个方面,其更重要的意义仍然在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确保反垄断不反弹,必须加强常态化的制度监管,不能使反垄断执法变成一次性行动,真正建立和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8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作为承担反垄断的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工商总局已经受理涉及软件、烟草、电信、保险、旅游等领域的9件反垄断案件。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日本住友等12家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开出罚单,这些企业因价格垄断行为被罚合计约12.4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执法部门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多年来,宝马、奥迪、奔驰等汽车品牌通过对经销渠道、产品价格等进行控制,实现了在中国市场的纵向垄断,不仅赚得盆满钵溢,服务质量也始终难以提高,让许多消费者“一边花大价钱、一边有苦难言”。因此,此次罚单开出后,许多人把目光聚焦在罚单是否会引发“连锁反应”,导致进口汽车“价格大跳水”。还有媒体希望,能有更多企业因反垄断而降低价格。
在反垄断执法罚单的震慑下,相信其他汽车企业必然也会主动调整。因此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市场进口汽车价格应会出现不同幅度下调。不过,产品价格短期下调只能算是反垄断带来的一个方面,其更重要的意义仍然在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此次反垄断案件中,执法部门不仅给涉案企业开出罚单,更敦促涉案企业进行整改,其考虑正源于此。
这些年,我国市场经济逐渐成熟,各类主体同台竞技,精彩纷呈。但由于复杂因素影响,市场上也存在着不少垄断主体和垄断行为。毫不避讳地说,这其中既有国内企业,也有跨国公司。由于缺乏充分竞争,这些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操纵市场价格,影响了消费者权益,压制了企业、行业乃至国民经济运行效率,降低了国民幸福水平。
因此,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反垄断监督执法力度,查处了一系列反垄断案件。例如LG等液晶面板企业价格垄断案,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洋奶粉价格垄断案等。与国外一些发达市场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对这些涉案主体的处罚力度并不算重,有些商品的价格也并未因为反垄断执法而大幅下降。但通过反垄断的监督执法,触犯法律的企业受到了制裁,更对其他涉嫌垄断企业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企业避免垄断和操纵价格的自觉意识有所增强。而市场主体对反垄断认识水平的提升,恰恰是构建公平竞争和信息透明市场秩序的基础和前提。与一时的价格调整相比,只有市场竞争主体把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作为自觉行为,反垄断带来的福利才能长期化、最大化,消费者也才能持续获益。
当前,我国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任重道远,反垄断监管执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在反垄断执法中,要确保反垄断不反弹,必须加强常态化的制度监管,不能使反垄断执法变成一次性行动。否则,“风声”一过,部分企业便会“重操旧业”。更重要的还是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放开市场、引入竞争为重点,在竞争性领域加快市场准入,实现依法平等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增强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真正建立和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作者:林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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