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 00:56:00|来源:红网|字号:
河南民权罗庄超载车主服毒事件的发生,使运输业中存在的乱象成为社会及公众关注的焦点。有媒体调查发现,实际上,超载已成为汽车运输业中广泛存在的常态,而就车主而言,大家虽不愿意超,但现实情况是,大家都在超,不超就根本赚不到钱。(12月2日《新京报》)
运输业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行业格局是如何形成的?表面上来看,超载成为一种无奈或必然之选、劣币驱逐良币成为常态,源于很多因素的综合作用,譬如运输费偏低、成本过高、利益的驱动等等,然而,最根本的原因恐怕是行政权力的滥用所导致的管理乱象。
试想,运输业过高的成本主要源自何处?恐怕首先是运输途中过高的过桥过路费。前些时间,一则关于高速公路运营及利润的报道表明,中国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收费之高令人咋舌,而高速公路的利润甚至超过了房地产业,成为暴利行业。很显然,高速公路过高的收费、高速公路企业暴利意味着运输业高成本,意味着货运司机的高支出,意味着正常的、合法的操作及运营就赚不到钱,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也就不可避免,运输业畸形格局也就逐渐形成并凝固。而众所周知,路桥公司的运营都有地方政府权力为其支撑的。
其次,执法部门的权力滥用也推高了运输业运营成本及运营风险。调查发现,“以罚养人”在交通执法部门中普遍存在,且相当严重,内部下达的罚款指标也并不鲜见。“以罚养人”下的利益驱动必然导致执法者的滥权,必然形成滥罚款的泛滥。而相比相对稳定的过桥过路费,随机的罚款很难预测,难以转化为稳定的运营成本,分配到运输费用中,从而对正常、合法的运营之危害更大。
然而,假如如有的学者指出的,抬高运输费用,使正常、合法的运营也有利可图,以此治理超载乱象,缓解成本压力,结果又如何呢?抬高运输费用,那就意味着将过高的过桥过路费、随机的公路罚款转嫁到运输委托方的头上,势必会压缩运输委托方的利润空间,抬高商品生产者及销售者的运营成本。假如在价格机制相对自由的情况下,被抬高的运营成本必然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抬高商品价格,增加消费者的负担、抬高群众生活成本;而在国家对商品价格予以控制的情况下,过高的成本就会导致生产者与销售者合法的经营无利可图,打击合法、合规的生产者、销售者积极,进而导致合格商品的稀缺。
所以,依靠抬高运输费用,将运输成本专家到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消费者头上固然可以暂时、短期解决超载乱象,但是势必带来更严重、更广泛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可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局部性、暂时性问题,而是涉及总体的行政权力的运用与政府角色的定位及转变的问题。政府职能及角色定位不转变,行政权力的滥用不治理,运输业行业畸形格局及畸形生态的根本解决不可能。
唯有在行政权力滥用得到治理,政府职能及角色定位实现现代治理方式的转变,行政权力推高的运输成本得到清理,正常的、合法的运输也有利可图,而后通过更严格的立法与执法,对通过超载以追求暴利、扰乱行业正常运营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与清理,才能廓清运输行业乱象,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行业格局。(岳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