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任宪成:因受贿于2012年11月23日被浙江省金华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今年6月25日,二中院对其减刑一年
孩子意外身亡继父判赔35万
原告:他偷走孩子被告:她怕未婚生子被人说才结婚
身怀六甲的傅某认识毕某后产下一子,并和毕某结婚。傅某称婚后她发现毕某有一个女儿,一气之下离婚。不想毕某将孩子抱走,12年后,孩子不幸意外身亡,傅某遂起诉毕某索赔。法院一审判毕某赔偿傅某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35万余元,傅某赔偿毕某丧葬费5300元。毕某不服遂上诉。
今天上午,该案在三中院开庭审理。
原告继父偷走孩子十几年后孩子身亡
原告傅女士称,2000年6月,身怀六甲的她与毕某相识,一个月后她生下一名男孩。孩子满月不久,她与毕某结婚。“婚后,我得知毕某隐瞒婚史,起诉离婚。”
傅女士说,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她抚养。但毕某却带着孩子走了。“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知道孩子在什么地方,导致无法执行。”
2013年4月,傅女士说她接到北京警方通知,称毕某已经与一名姓金的女子结婚,定居在朝阳某村。其子改名为小毕,在毕某家中缢死。
傅女士认为,毕某强行抱走孩子,脱离她的监护,且毕某和金某再婚后疏于对孩子照顾,导致孩子死亡,毕某和金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起诉索赔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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