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秋称抚养费不止100万
肥姐去世后,郑少秋解开外间指他一直都没有给肥姐家用的谜团,他说:“我在这里想说,外间指我没有给家用,其实我在离婚时已经给了赡养费,当时,我给了现金100万,还有我与阿肥一人占一半的那间加拿大的房屋,当时房屋的价钱是44万4千加币(现在约合310万人民币),因为银码很特别,所以我很记得这个价钱,我同阿肥两个人,即是我给了22万2千加币。另外,当时在香港住的满湖花园物业,首期我们是一人一半,我也给了她。这些都是我一次过给她的赡养费,离婚时有律师信证明的”。
责编: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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