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阳现天价过路赔偿费 摩托车1次5百汽车1次1千

2015-11-06 15:39:07来源:西陆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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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5日,简阳石龙路的养护路段,立着一块“禁止通行违者赔偿”的警示牌。界碑向前行约300米处有个岔路口,两个指示牌挡在路中,只留下2米宽的车道,牌子写着“禁止通行,违者赔偿”。

  11月4日下午2点,成都市民都先生骑着摩托车从简阳往龙泉驿办事。在经过此处看到“前方施工,车辆慢行”的标语后,犹豫片刻继续行进,结果在一个半坡被拦了下来。路口站了三个男子,其中一人上来就让他熄火下车,并用铁链把摩托车前轮锁上。另一名男子指着身后一块写有“断道施工,违者罚款”的牌子,“哪个喊你骑上来的?”“我没有看到说不能上来的牌子……”都先生回答。

  男子态度坚决,“路是不能走的,压坏了就要赔起,拉500元的水泥,或者直接交500元现钱。”由于赶时间,都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掏出500元,男子收钱后卸下了前轮的链子。他向男子索要收费凭据,得到的回答是“没有”。

  轿车司机徐先生告诉记者,他从简阳养马镇到成都,开到半路一岗亭被人拦下,交了1000元才获准放行。徐先生觉得罚得太重,而且无凭无据,他返回岗亭索要凭据,却得到了一张“空头收据”。收款收据上的表格选项是“规格品名”、“数量”、“单价”等,收据正中写有“石龙路:赔偿”、“1000”的字样,收款人是“王斌”,未见任何单位的落款或鲜章。

  在这条路上,交通管护人员在路上收取过路“赔偿费”:摩托车交500元,汽车交1000元,态度不好,要价还更高。

  对此,管护人员解释,这条路尚处维保封闭阶段,本不让通行,但很多车辆不听劝导硬要闯入,导致路面损毁,收费的主要目的不为赔偿,而是为了警示司机。

  11月5日,简阳市交通局得知情况后,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补偿费用的交通管护人员予以解聘,同时施工单位对违规收取的费用将进行核实,并逐一清退。

责编:宋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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