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鸟窝被判10年:大学生不认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5-12-02 09:16:48来源:中国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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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掏鸟窝被判10年:记者获悉,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

  掏鸟窝被判10年大学生不认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将其出售

  在家没事掏鸟窝,卖鸟挣了钱

   90后小闫,原本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的小山村过暑假。

  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一个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网上,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

  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今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闫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新乡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昨天,小闫的家人透露,他们已替孩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责编: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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