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40条壁虎被判10年 捉百余青蛙被判缓刑,重不重?

2015-12-09 07:47:40来源:海外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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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壁虎,俗称蛤蚧、又称仙蟾,是一类体型中小型的蜥蜴。

近日,大学生掏鸟窝被判刑一事引发的舆论风波,令媒体的目光更多聚焦在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根据中新网和中安在线消息,广东一酒店采购员因采购40条“野生壁虎”被判10年,安徽一男子因捕捉百余只青蛙被判6个月。

广东:收购“野生壁虎”被判10年

广东高要区法院8日称,高要当地某酒楼采购员邓某、伍某因收购40条“野生壁虎”,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至5年3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法院介绍,经当地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鉴定,被警查获的40条疑似蛤蚧的野生动物是大壁虎(活体),俗名蛤蚧,属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肇庆市森林警方接报,称高要区莲塘镇某酒楼有人购买并准备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2013年12月18日警方在对该酒楼布控并搜查中,发现酒楼采购员伍某拿着一个袋里,装有多条疑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蛤蚧40条。

据伍某交代,2013年12月17日中午,在获知有客人想食用蛤蚧后,次日向涉案人邓某(涉事酒楼管理人员)询问是否能买到蛤蚧,并经邓某同意向一名叫“罗某强”的男子以每条28元、共1120元的价钱购买了40条蛤蚧,并计划以每条38元的价钱出售给客人食用。

高要区法院2015年11月12日审理认为,邓某、伍某非法收购大壁虎40条,犯有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中新网记者 黄耀辉 潘粤华)

安徽:捕捉青蛙被判6个月

俗话说“蛙满塘,谷满仓”,青蛙是田园卫士,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利,竟私自捕捉青蛙卖钱。日前,安徽舒城县男子阙某因非法狩猎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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